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2023年10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印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收到审议意见后,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清单任务推进方案,采取积极有效举措补齐短板、补强弱项,扎实开展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审议意见及跟踪落实清单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针对审议中提出的“高度重视,摸清家底”意见。
一是切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等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清查归集,统一界定标准,统一核算口径,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形成真实、准确、时效性强的基础数据,逐步完善全县国有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二是逐步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探索数量与价值相结合的多重核算方式,科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从实物资产管理向价值资产管理转变,为科学保护和利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基础信息、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撑。
(二)针对审议中提出的“加强统筹,完善监管”意见。
一是理顺管理机制。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权责明晰、统一协调、措施有力的监管体系,加大统筹协调和监管力度,努力实现自然资源常态长效监管,避免多重管理或管理缺位。
二是发挥监督合力。贯彻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制度,促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自觉接受人大和全社会监督,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公开透明。各相关职能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乱砍滥伐、违法取水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可量化、好评价、易操作”的自然资源管护评价机制,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为有关部门考核、奖惩、任免领导干部提供参考依据。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引导干部既要算好经济账,也要算好生态账。
(三)针对审议中提出的“围绕发展,强化保障”意见。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典型案例释法等形式,广泛开展土地、矿产、森林、水等自然资源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舆论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法的行动自觉。
二是加大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三类”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针对清理处置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清理处置程序,针对不同情况研究制定清理处置意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推动清理处置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处置任务,真正让闲置低效用地“活”起来。
三是留足发展空间,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围绕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充分研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按照规模合理、布局优化、统筹谋划的原则,严格划定产业用地保障线,特别是对重点项目实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怀远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审议意见》跟踪落实清单推进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推进情况。
围绕履行所有者职责,综合运用国土调查、确权登记、相关管理数据等已有成果,按照国家制定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格体系和核算方法,查清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范围,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图,形成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价值量、所有者职责履职主体情况和使用权状况、保护和利用及权益维护等其他管理情况等资产底数,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切实落实和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省自然资源厅已决定开展深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重点完成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地区的资产清查任务,同时围绕履行所有者职责,探索拓展清查内容,查清使用权状况、所有者履职主体等权益管理情况,下一步全面铺开。要求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省厅工作安排部署,积极谋划怀远县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
(二)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情况。
在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深入开展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能力水平警示教育活动,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能力水平,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一是深入强化学习。不断深化执法人员业务教育培训,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交流、法制授课等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安徽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运行规则》《安徽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最新自然资源政策文件汇编》等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不断强化执法队伍人员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力。
二是深入开展案卷评查。严格按照全国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和典型案例评析的要求,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抽调业务骨干,制定案卷评查方案,严格案卷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全面自查、“以老带新”分组交叉互查和集中评查的方式,对2019年以来全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开展一次评查“回头看”,全面排查掌握近五年案卷制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以评促改,规范落实整改,强化内部监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程序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案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案件办理工作规范流程》《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案件卷宗及法律文书模板》《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案件办理保密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强化全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伍。
(三)“三类”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推进情况。
一是摸清基数。持续深入推进“三类”土地清理攻坚行动,有效利用全县批、供地一张图,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逐批次逐地块核实批、供地矢量数据库和遥感影像,查清底图底数。
二是分类施策。建立批而未供分布图,对能够划拨供应的各类道路、绿地等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项目用地,应供即供;对供地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对未供即用土地,按照政策节点,加快完善用地手续。
三是重点突破。建立闲置土地台账,逐宗调查、认定土地闲置的原因,“一地一策”制定处置方案,采取征收土地闲置费、协议有偿收回、无偿收回等方式予以处置。
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