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森联智慧汽车城规划方案调整听证会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怀远森联汽车城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我局于2025年5月13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森联汽车城规划方案调整的听证会告知书》,2025年5月14日,工作人员逐一通过电话告知已购房业主召开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并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怀远怀远森联汽车城项目部及工地现场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截至2025年5月19日,无业主来我局提交听证申请。考虑到购房业主参会的不确定性,2025年5月20日我局按时举行听证会,期间无业主参加。
特此说明。
2025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