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坡镇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清查行动

发布时间:2019-10-24 19:01 来源:怀远县白莲坡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白莲坡镇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清查行动

——致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群众,你们好!

为保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安全完整,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中共蚌埠市纪委、蚌埠市监察委员会、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蚌埠市公安局、蚌埠市财政局、蚌埠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清查行动的通知》(蚌农【201973号)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清查行动,现将有关清查事项告知如下:

一、 清查对象全乡(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  20  村。

二、清查内容:

1.已故五保户承包耕地使用等情况。

 2.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情况。

3.单位和个人拖欠、挪用、挤占村集体资金等情况。

4.单位和个人违规承包、低价或无偿占有村集体资产资源等情况。

 5.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数据填写、资产分类、公示确认和台账资料等情况。

三、清查出问题处置方式:

1.已故五保户承包耕地依法收归集体经营。

2.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显失公平公正等损害村集体利益的发包合同,依法进行纠正和规范。

3.单位和个人拖欠、挪用、挤占村集体资金的,限期偿还,拖而不还的,依法追偿。对违纪违法的党员或公职人员,严肃查处。

4.单位和个人违规承包或无偿、低价占有村集体资产资源,限期退回,补足费用,违者依法追究。

5.违规占有集体土地,并取得承包经营权证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注销,重新颁证。

6.对未在清产核资过程中登记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时补登,明确权属,计入台账,录入平台。

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清查工作。对清查范围内不清、不实、隐瞒不报的问题,积极举报,保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被侵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为保持全乡(镇)经济发展社会、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举报电话:  8771001                          

白莲坡镇人民政府公章

20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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