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坡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白莲坡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及上级督查零火点。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大幅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筹备工作。各村要根据辖区实际,谋划秸秆利用方式,农业机械调配秸秆堆场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早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原则上还是以粉碎还田为主,按照科学的还田技术工艺,合理配置秸秆粉碎还田收割作业机械;在天气允许的条件下,鼓励开展秸秆打捆离田作业,但必须是有经济能力与丰富实际操作经验的秸秆经纪人或农机服务组织,按照小方捆拾捡打捆机80亩、圆捆拾捡打捆机300亩、大方捆拾捡打捆机700亩的日均作业能力,科学配置打捆机和离田设备,合理确定作业区域和规模,规范服务行为,确保做到一边打捆一边当即离田,避免连续阴雨天气的发生秸秆不能全量及时离田。
(二)严格控茬、科学有序实行秸秆离、还田。各村根据下茬作物品种和种植特点,科学确定秸秆打捆离田和全量粉碎还田方式,落实到经营主体,细化到田块,保障相应的机械投入,合理控制留茬高度。对于秸秆离田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实施秸秆粉碎作业的田块,可适当留置高茬收割,以加快抢收进度。优化秸秆翻耕埋茬的还田技术工艺,在水稻区推广小麦秸秆切碎旋耕还田和水稻秸秆切碎反旋还田技术的应用;连续三年以上实施秸秆全量还田的地块,提倡应用秸秆打捆离田或机械深翻作业。
(三)加快推进秸秆转化利用。鼓励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加大秸秆产业化利用补贴力度。广辟秸秆产业化利用渠道,进一步实行秸秆收集专业化、清运社会化、储存标准化、购销市场化、利用专业化,引导市场主体广泛开展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提升秸秆转化利用增加值的能力,提高秸秆利用附加值。
(四)加紧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进1+X的秸秆收储中心和收储站点建设工程,构建县有规模化利用企业、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站点、组有专业化收集队伍的秸秆收储运利用体系。持续实施秸秆收储点补助,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大力培植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五)应对天气变化。各村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劳力帮助困难农户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即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消除秸秆禁烧和污染隐患。
(六)强化禁烧管控。完善“镇为主、村(居)落实、联户联防”禁烧工作三级网格化管理,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和看管。村(居)要与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规模经营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焚烧秸秆的要与涉农补贴挂钩,并依法处罚。各村要完善村规民约,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农户联保责任。
各村要合理设置禁烧防控点,每个禁烧防控点要安排3人以上值守和巡逻。值守人员要备齐交通工具、灭火器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现火点及时处置,快速扑灭。镇、村要组建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处置突发大面积秸秆焚烧。
(七)强化督查巡查。镇督查组要24小时巡回督查,重点督查村宣传动员、秸秆收储站点设置、禁烧保证金制度、禁烧承诺书签订、禁烧工作保障、镇、村包保人员在岗在位、网格化管理、火情处置、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部署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火点、过火痕迹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对秸秆不粉碎、不均匀抛撒还田、不打捆、不离田情况,责令村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镇督查组每日要将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八)压实工作责任。实行“总支书记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责任人。镇政府与村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
强化特殊群体人员责任,凡现承包经营土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三委”干部及广大党员、流转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要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 “三委”干部的承诺书要在村(居)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4月20日—5月15日;秋季:9月1日—9月20日)。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要召开动员会议,突出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总支书记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地块”三级包保责任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清单及应急预案。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5月16日-7月20日;秋季:9月20日-12月20日)。秸秆禁烧期间,镇、村两级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督促开展收割控茬、粉碎还田、秸秆离田和秸秆禁烧工作,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镇督查组要全面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在全镇通报。
(三)考核验收阶段(夏季:7月21日—7月30日;秋季:12月21日—12月30日)。镇将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和督查情况,对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严格兑现奖惩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村 “两委”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筹备、综合利用、困难帮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动员。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除在公路口、村居人员密集公共场等显而易见的位置设置宣传牌、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宣传车、横幅、秸秆禁烧告知书、农户禁烧承诺书、农机手控茬承诺书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方法途径、技术措施,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各村土地确权面积,按全年每亩5元(其中夏季3元,秋季每亩2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助、收储运补助及机具补贴按照《怀远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执行。
(四)严格奖惩问责。严格执行《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怀远县2020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保证金和个人风险抵押金制度》等制度,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附件:1、白莲坡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导小组成员名单
2、白莲坡镇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示意图
3、怀远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
4、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问责办法
5、怀远县2020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
6、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保证金和个人风险抵押金制度
7、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宣传方案
8、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县直单位工作职责
9、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1
白莲坡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总 指 挥:刘 明(镇党委书记)
组 长:宋玉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顾连堂(人大主席)
副 组 长:陈何军(镇党委副书记)
年士磊(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虎年(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宗觉会(镇党委委员、统战部长)
赵 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月坤(镇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张立富(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唐启江(副镇长)
李媛媛(副镇长)
成 员:周咏华 (镇司法所所长)
常 飞(镇财政所所长)
程乃双(镇政府科员)
常 凯(镇农技站站长)
赵东祥(镇城建所所长)
程启巍(镇国土所所长)
童 旭(镇水利站站长)
孙 劲(镇林业站站长)
廖延成(镇文化站站长)
邵传伦(镇经管站站长)
吕建业(镇学区主任)
刘 皊(镇卫生院院长)
王兆根(前咀村书记)
张本永(姚山村书记)
邵传伟(上桥村书记)
何 飞(汪圩村书记)
赵生海(赵拐村书记)
杨孝德(管庄村书记)
张长卫(饶郢村书记)
杨 德(杨圩村书记)
周传军(白莲坡村书记)
温晓军(茆塘村书记)
叶华九(叶湖村书记)
姚成尉(邵王村书记)
姚 远(双庙村书记)
年四朋(大朱村书记)
邵微微(瓦房村书记)
刘凤兵(胡疃村书记)
赵炳龙(钱巷村书记)
吴兆帅(吴桥村副书记主持工作)
唐 波(唐庙村书记)
周玉扣(新庄村书记)
陈素文(草庙村副书记主持工作)
刘殿巨(丁淮村书记)
周梅俊(廖巷村书记)
张春玉(老圩村书记)
附件2
白莲坡镇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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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网格责任人:刘 明(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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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网格 |
姚山片区 |
赵拐片区 |
老圩片区 |
白莲坡片区 |
双庙片区 |
茆塘片区 |
胡疃片区 |
二级网格责任领导 |
张立富 (人武部长) |
宗觉会 (统战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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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年 (政法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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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连堂 (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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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启江 (副镇长) |
陈何军 (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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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坤 (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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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范围包村干部 |
姚山村:田峰 前咀村:常凯 唐春雨 |
饶郢村:姜宇 |
老圩村:姚志国 新庄村:陈勇 草庙村:廖延成 唐庙村: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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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莲坡村:邵传伦 沈颂坡
廖巷村:赵东祥 |
叶湖村: 邵春国
汪茶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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茆塘村:胡伟 刘亮 钱巷村:程乃双 |
大朱村:顾绍安 胡疃村:沈翠红 瓦房村:牛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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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网格 |
行 政 村 |
附件3
怀远县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2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8〕36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秸秆系指小麦、水稻、玉米、高粱农作物秸秆,其它农作物秸秆暂不列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综合利用系指将小麦、水稻、玉米、高粱农作物秸秆,通过机械打捆离田、粉(切)碎还田等方法加以利用。鼓励通过机械打捆离田的方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第四条 奖补内容、标准及程序
(一)奖补内容:对液压打包机、自走履带式秸秆打捆机给予购机奖补;对秸秆利用作业给予补助;对试点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社会化服务给予奖补;对收储中心钢结构仓储大棚建设给予支持;对秸秆收储运体系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给予奖补;对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给予奖补。
(二)奖补标准:
1、秸秆机具奖补标准:对本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和秸秆经纪人购置的液压打包机、自走履带式秸秆打捆机分别给予不超过购机价格50%的资金补贴(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最高补贴资金分别不超过5万元/台和6万元/台。
2、秸秆作业补助标准:根据各乡镇实际耕地面积,按照30元/亩·年的标准(午季20元/亩、秋季10元/亩),安排奖补资金到乡镇,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机械打捆离田作业补助,也可用于粉碎还田、应急清运和收储站点场地等补助,但用于粉碎还田、应急清运和收储站点场地等补助的资金不得高于本乡镇全年奖补资金的30%。
3、社会化服务奖补标准:每个乡镇选择1-2个村(居)开展秸秆离田利用全托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按照完成目标管理任务的试点村(居)实际耕地面积,给予2元/亩·季标准奖补。
4、钢结构仓储大棚建设补助标准:鼓励经纪人和秸秆利用企业在乡村规划选址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给予钢结构仓储大棚150元/平方米的奖补。对于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扩建钢结构仓储大棚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对扩建部分给予150元/平方米的奖补,建设规格和消防要求按“怀农字〔2019〕164号”文件执行。
5、秸秆收储运体系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奖补标准:重点对建设和租赁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的经纪人给予装备能力提升奖补,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秸秆经纪人购置先进适用的秸秆打捆机械和粉碎揉搓等加工机械。奖补标准为原则上每座秸秆收储中心最高奖补20万元,不超过装备投资总额的30%(含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6、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奖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奖补标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及示范园区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43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农作物秸秆发电企业奖补标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农作物秸秆发电实施财政奖补的意见》(财建〔2014〕958号)规定执行。
(三)奖补程序:
怀远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按照《怀远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奖补程序为:
1、液压打包机、自走履带式秸秆打捆机的购置奖补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组织实施,实行敞开补贴。
2、秸秆作业补助由乡镇(区)组织实施。遵循谁实施、谁监管和谁作业、谁享受的原则,实施程序为:乡镇、村(居)与经纪人签订三方作业合同、乡镇监督开展作业、镇村认定达标作业面积、村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并根据上级督查巡查结果兑付补助资金,乡镇分别于7月底和12月底前将当季作业补助执行情况报县禁烧办备案。
3、社会化服务奖补资金由乡镇(区)组织实施。实施程序为: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社会化服务合同、通过村(居)自验和乡镇目标化管理考核验收、县禁烧办复核、县财政局向乡镇拨付资金、乡镇向市场主体兑付奖补资金。目标化管理考核要求:村(居)辖区火点数为零、各级督查巡查通报发现的焚烧火点、过火痕迹为零,夏种秋种基本结束后无弃置秸秆。未完成目标化管理考核要求的不享受该奖补资金。
4、标准化收储中心钢结构仓储大棚实行先建后补,具体程序按照《怀远县补助类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规范》(怀农字〔2019〕164号)执行。
5、秸秆收储运体系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奖补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实行先申报后购机奖补的程序。具体程序为:符合条件的经纪人自主申报、开展资格审查、签订购机奖补合同、组织验收、兑付奖补资金。
6、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奖补,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及示范园区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430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农作物秸秆发电实施财政奖补的意见》(财建〔2014〕958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由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4
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考核问责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根据《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怀办发〔2017〕42号)和《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镇、村(居),乡镇干部、乡镇包保村(居)干部、县直单位包保村(居)干部。
第三条 以卫星监测公布的火点数和各级督查通报的火点数、过火痕迹、弃置秸秆为问责依据。
第四条 坚持有错必纠、过错与责任相适应、问责与整改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问责措施。
(一)严处第一把火。被卫星监测公布或被上级督查通报全县第一个火点的,该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通过怀远电视台向全县公开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包村(居)干部、县直单位包保干部相应处理。各乡镇也要确定对各自辖区内的第一把火相关责任人参照本办法从严从重问责。被通报为全市第一把火的,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被卫星监测公布或上级督查通报1个火点的,对该乡镇通报批评,并从年度目标考核中扣0.5分,扣除该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经费10万元。
(三)凡被卫星监测公布或上级督查通报2个(含2个)以上火点的,除通报批评外,从年度目标考核中扣1.0分,扣除该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经费30万元。
(四)凡被县级督查组发现并通报秸秆焚烧火点、过火痕迹、弃置秸秆的,每处从问题所在乡镇秸秆禁烧工作经费中扣除2000元。
(五)对因禁烧工作不力,造成全县被市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的或造成全县涉气建设项目环境区域限批的,对相关责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对因焚烧秸秆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对因焚烧秸秆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或者对因焚烧秸秆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置不力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第六条 对村(居)干部的处理按照《怀远县2020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5
怀远县2020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
奖惩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完善奖惩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保护大气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乡镇承担秸秆禁烧任务的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按照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年4000元、其他村“两委”干部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设立奖励资金。由县委组织部提供承担秸秆禁烧工作的村(居)两委人员名单,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经考核后打卡发放。
第四条 经考核认定,凡本年度午季、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本村(居)没有被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禁烧督查通报有火点的,奖励资金全额发放。
第五条 被省、市、县督查通报1处火点的,扣发该村(居)全年应发奖励资金,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停职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同时通报全县。被省、市、县督查通报2处以上(含2处)火点或被卫星监测通报1处火点的,扣发该村(居)全年应发奖励资金,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或责令辞职。
第六条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年度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七条 本办法由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6
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加大包保督查力度,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保证金缴纳标准和奖罚规定
(一)缴纳标准。怀远经济开发区、怀远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缴3万元;龙亢农场5万元;陈集镇、古城镇、淝南镇、兰桥乡、褚集镇、龙亢镇、魏庄镇缴8万元;徐圩乡、河溜镇、双桥集镇、万福镇缴10万元;唐集镇、白莲坡镇、包集镇、常坟镇、淝河乡、荆山镇、榴城镇缴12万元。
(二)奖罚规定。经考核,没有被卫星监测通报和上级督查组通报火点、过火痕迹的乡镇,保证金全额返还并等额奖补,用于乡镇补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被上级认定有火点,或者因焚烧秸秆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乡镇,保证金全额扣除。
二、个人风险抵押金缴纳范围和奖罚规定
(一)缴纳范围。
1、县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5000元,县直单位负责包保村(居)秸秆禁烧工作的干部及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指导工作的人员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3000元。
2、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5000元,其他班子成员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3000元,乡镇包保干部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元;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每季缴纳风险抵押金1000元。
(二)奖罚规定。
1、凡被省、市、县督查通报火点的,按照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的职责分工,每个火点层层扣罚相关责任人500元,扣完为止;被卫星监测通报火点的,按照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的职责分工,每个火点层层扣罚相关责任人1000元,扣完为止。
2、没有被省、市、县督查通报和卫星监测火点的,按每人所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同等数额奖励,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包保干部及督查指导人员由县财政予以兑现,各乡镇其他干部、村(居)干部的奖励由各乡镇负责兑现。
三、工作保证金、个人风险抵押金缴纳办法与奖罚兑现
各乡镇工作保证金于2020年5月25日前上缴县财政禁烧工作专户。县级领导、县直单位包保干部、督查指导人员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个人风险抵押金由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统一收取,夏季于2020年5月25日前,秋季于2020年9月25日前上缴县财政指定账户。
工作保证金奖罚于2020年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结束后兑现。个人风险抵押金的扣罚和奖励于2020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结束后分别予以兑现。【收款单位:怀远县财政局,账号:100359949350010001270,开户行:中国邮储银行怀远县支行。财政局国库科,孟祥吉,联系电话:8216903。请注明资金名称为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个人风险抵押金及单位和姓名】。
各乡镇、各单位将缴纳个人风险抵押金的人员名单、缴纳数额登记造册后,2020年5月25日前报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联系电话:8856070,电子邮箱:hyxjgjsbgs@163.com。
附件7
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宣传方案
为做好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财产安全,按照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种渠道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求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综合利用、转化资源”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宣传时间及内容
宣传工作贯穿于全年禁烧工作始终。
(一)印发《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
(二)县禁烧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制作广播语音宣传光盘,由各乡镇、村(居)负责宣传、播放。
(三)县禁烧办、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制《秸秆禁烧告知书》,各乡镇要确保发放、宣传到每家每户;县电视台要播放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公告、公益广告;县秸秆 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提供新闻线索,主动邀请新闻媒体,配合新闻媒体深入一线采访,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报道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及奖补政策,并按照《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电视曝光。
(四)各乡镇要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标语、禁烧通告,确保向每一户农民散发有关宣传资料,配置流动宣传车在各村做巡回宣传,把禁烧要求、焚烧秸秆的处罚规定、综合利用及奖补办法等宣传到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
(五)要在自然村安装播音设备,利用村广播室在早、中、晚饭时间集中宣传,在其他时间段连续宣传,同时在村主要路口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向当地每一户农民和种粮大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禁烧、支持禁烧、参与禁烧。
(六)县教体局要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向全县农村中小学生做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他们将《秸秆禁烧告家长书》送达到各位家长,要求家长不要焚烧秸秆,搞好综合利用。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认识,认真落实宣传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宣传工作组织周密、部署到位、开展有力。宣传工作将纳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综合考核中。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标语
1、禁止焚烧秸秆,发展生态农业
2、秸秆禁烧 人人有责
3、有烟必查 有火必罚 有灰必究
4、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5、禁烧秸秆 保护环境
6、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
7、禁止焚烧秸秆 保护生态环境
8、争当禁烧模范 争做文明公民
9、做守法公民 当禁烧模范
10、谁用秸秆谁受益 谁烧秸秆谁受罚
11、禁止焚烧秸秆 推进综合利用
12、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是违法行为
13、秸秆只要利用好 增加收入又环保
14、千万不要烧秸秆 综合利用有补贴
15、秸秆是资源,用之为宝,弃之为害
16、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
17、秸秆可卖钱 协力保蓝天
18、烧荒烧草烧秸秆 害人害己害子孙
19、秸秆是个宝 焚烧可惜了
20、提高秸秆综合利用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1、秸秆只要利用好 增加收入又环保
22、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附件8
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县直单位工作职责
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对乡镇农作物收种技术和秸秆综合利用培训指导,督促农机经销商保障综合利用机械的供应,做好农机补贴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执法检查、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考核等工作,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发改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拓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筹融资渠道。
经信局: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发展。
公安局:负责查处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的行为,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保障交通安全,及时消除秸秆焚烧造成的火灾隐患。
财政局:负责筹措并及时拨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补助、补贴资金,开展相关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交通局:负责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对秸秆运输进行疏导。
公路局:负责秸秆运输绿色通道,适当放宽秸秆运输车辆装载要求。
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和事故查处工作。
气象局:负责发布气象信息,及时预报预警不利天气。
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教体局:负责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农村中小学生把禁烧告知书发放到家长手中,动员家长不要焚烧秸秆。
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县城建成区露天焚烧行为进行监管。
县直其他包保单位负责包保村(居)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促村(居)做好宣传动员、收割控茬、粉碎还田、打捆离田、集中存放、巡查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
附件9
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一、县领导包保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一)督查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是否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是否落实。
(二)参加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指导乡镇召开部分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或调研会,听取基层意见,传达禁烧要求和综合利用政策;掌握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走访和督查重点区域和重点村(居)。
(三)督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责任网络是否建立,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在岗在位。
(四)督查机械设备购置、调度是否到位;秸秆收储站点是否落实,安全设施是否到位,是否安排专人看护。
(五)督查秸秆禁烧防控值守站点是否布设,人员和必要的灭火工具是否准备到位。
(六)督促县直部门包村干部根据作物收获时间适时进村驻点开展工作。
二、县直机关包保干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一)督查村(居)《秸秆禁烧告知书》等宣传资料是否发放到户,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是否做到家喻户晓,村(居)民秸秆禁烧承诺书是否签订。
(二)督查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是否召开,村(居)“两委”干部及党员秸秆禁烧承诺书是否签订,是否张榜公示。
(三)督查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是否制定,掌握村(居)秸秆还田、离田基本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情况)。
(四)督查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是否落实,秸秆离田清运组织是否建立,秸秆清运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五)督查村(居)特殊群体秸秆禁烧针对性工作是否落实,对外出务工、老弱病残家庭是否有帮扶措施。
(六)督查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村经营合作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是否落实。
(七)督查村(居)秸秆堆放站点及看护人员是否落实。
(八)督查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防控网格是否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应急值守站点、人员及相关防控设施、机具是否到位。
三、乡镇政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一)制定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督促村(居)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
(二)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印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资料,包括各类群体禁烧承诺书、禁烧告知书、告家长书、村级工作任务清单等。
(四)督促村(居)“两委”干部、党员、农户、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收割机手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居)“两委”干部承诺书要张榜公示。
(五)协调、调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督促村(居)因村制宜建立秸秆离田清运组织、合理设置秸秆收储站点,明确看护人员。
(六)督促建立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责任网格,审定各村(居)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掌握村(居)秸秆离田、还田及综合利用总体情况。
(七)落实重点区域防控责任,按要求搭建防控值守帐篷,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备齐相关防控设施、机具。
(八)落实乡镇、村(居)保证金、个人风险抵押金制度。
(九)根据乡镇实际,制定并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作业奖补资金方案。
(十)龙亢农场、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怀远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淮矿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比照乡镇政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执行。
四、乡镇干部包保人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一)督促村(居)将《秸秆禁烧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并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二)督促村(居)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督促村(居)“两委”干部及党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促村(居)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掌握村(居)秸秆还田、离田基本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详情)。
(四)督促村(居)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因村制宜建立清运组织,制定秸秆清运应急预案,发挥好小型机械应急作用。
(五)督促落实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村经营合作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六)督促落实村(居)秸秆堆放场所及看护责任人。
(七)督促村(居)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防控网格,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应急值守站点,落实人员及相关防控设施、机具。
五、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一)负责《秸秆禁烧告知书》等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浓厚氛围,做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家喻户晓。
(二)组织召开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三)制定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措施具体到户到地块;掌握农户秸秆还田、离田基本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详情)。
(四)落实村(居)“两委”干部、党员、村(居)民、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承诺书,其中村(居)“两委”干部的承诺书要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五)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建立秸秆离田清运组织,制定秸秆清运应急预案,发挥好小型机械应急作用。
(六)制定并落实外出务工、老弱病残家庭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帮扶措施。
(七)落实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八)落实秸秆收储站点,安排专人看护。
(九)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地块包保防控网格,合理建立应急值守站点,落实人员及相关防控设施、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