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A00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A001号
提案的答复
杨小松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荆山湖土地集中流转后的监管》(A001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镇“三农”工作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是指导流转当事人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明确流转期限、收益及支付方式。
二是监督土地租金的兑付。合同明确大户提前支付下季的租金,并要求受让方把农户土地租金通过银行打卡方式结算,部分流转大户是把土地租金打入村集体账户,经过报账程序,打款到户,有效保障农户利益不受侵害。
三是监管流转土地农业用途。严格按照国家文件,严禁土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通过日常巡查监管,我镇制止了2起土地非粮化的行为。
四是关注流转大户的生产经营,保证双方利益不受损失。关注大户两季的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大户按时足额购买农业保险。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满足生产需要。
五是做好动态调整,服务流转双方。如果受让方将土地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以转让或者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等手续。
六是定期巡查督促流转大户保护好利用好水利公共设施,同时加强稻虾种养户看护房的管理,严禁建设钢构房,只允许搭设10平方米左右可移动的临时看护蓬,并督促其做好看护蓬周边环境卫生清理。
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对流转土地的监管力度,确保流转程序合法合规,后期管理有序,加强巡查检查,坚决做好耕地保护。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沈颂坡
联系电话:0552-8654313
白莲坡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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