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坡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白莲坡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105项工作举措及市68条、县66条具体举措,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防范一般事故。
(二)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聚焦工作重点。突出整治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四)务求整治实效。坚持“严准狠实”工作作风、“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工作方法,辨识风险要全,排查隐患要细,防范措施要实,落实责任要严。注重小切口、抓关键,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务求提高各项任务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精准有效开展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等治本之策,坚决避免大而化之、流于形式。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1.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要及时吸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要吸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工贸、化工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同时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明确重点检查事项,与专项整治方案一并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或删减相关内容,并通知到行业内所有企业。
2.组织专业力量为企业热情服务。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企业有关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并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优势加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帮扶和指导服务。提升企业专项整治技术支撑能力。督促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时足量组织相关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培训和考核服务。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四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有权限的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县安委会办公室视情进行约谈、通报。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提供指导。
(三)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县66条具体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专项整治统筹推进。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项整治期间,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推动出台安全生产重大制度措施;镇分管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各行业分管班子成员要到企业宣讲专项整治方案。同时注重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切实把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怀远行专题活动,丰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信息通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督查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6.加大奖惩力度严格问责问效。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正向激励,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落实表彰奖励措施,并按规定给予记功或者嘉奖。对有关地方和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各村、镇直各单位按照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各村、镇直各单位加大重点企业帮扶力度,动员各方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怀远县行”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各村、镇直各单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兼顾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统筹部署、整体推进,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镇、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签字确认,认真填报《隐患排查整改签字登记表》,每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周调度”统计表》,每月填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和《**乡镇(**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统计表》(表附后),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形成闭环。
镇应急办将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坚持一般隐患周调度,重大隐患月调度,定期调度掌握各村、镇直各单位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一律严查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