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白莲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莲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力度,现把《白莲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白莲坡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白莲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大敌,它不但破坏生态环境建设,而且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来,随着我镇造林面积不断增加,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森林火情,减少损失,做到快速反应,确保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林业站以及各村村委会主任作为成员的森林防火领导指挥部,成立民兵应急小分队,并以村为单位成立应急防火工作组;实行“三包”工作制度,即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包到具体地块,落实到人,使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2、各村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村两委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森林防火高风险期间,镇村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确保及时上传下达。
3、落实村两委干部包片,要严格执行巡林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林地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巡查。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辖区内的林地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4.全镇扑救力量具体分工为: ①、指挥组由镇长负责, 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②、扑救组由分管领导负责,负责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处置火情。③、后勤组由党政办主任负责。后勤组负责灭火器具和救援物资的调运、采购、运送、交接、分发、回收和记录等工作。若出现火场扑火队员受伤或生病需要急救时,后勤组应安排专人做好营救工作。
5、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禁带火种进入林区游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重点林区均应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防火意识。
二、应急准备
1.全镇组建24支森林防火应急突击队,共计425人。其中镇机关40人,白莲坡村20人,杨圩村15人,茆塘村20人,双庙村20人,叶湖村20人,草庙村15人,姚山村20人,大朱村15人,瓦房村15人,上桥村15人,汪圩村15人,老圩村15人,新庄村15人,唐庙村15人,赵拐村15人,饶郢村15人,丁淮村15人,廖巷村15人,吴桥村15人,胡疃村15人,邵王村15人,管庄村15人,前咀村15人,钱巷村15人。各村日常要对扑火队员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教育和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
2.各村应储备镰刀30把、灭火器5个、手电筒5个,扫帚5把,镇政府储备应急水车1台,灭火器50个,扫把50把,铁锨50把,喷雾器20个,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三、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组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组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4、后勤组要在扑救组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林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四、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报备”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灭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灭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县政府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五、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林业站配合县公安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