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集镇反邪教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09-17 20:11 来源:怀远县包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深入贯彻县防邪办文件精神,加强反邪教工作应急事件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确保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涉邪教案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从容应对、妥善处置、有效引导,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要求

   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应急预案坚持以稳定为前提,加强监控防范,实现“零聚集滋事”、“零到市赴省进京”目标。全力巩固工作成果,不出现“法轮功”、“实际神”“门徒会”等邪教活动反弹,有效遏制其它邪教组织的违法活动。处置邪教事件,遵循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要求。

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应急预案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引导,并做好上访事件的突发现场处置工作。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规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健全预警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根据县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文件精神,我镇成立了防范处理邪教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丁秀好    镇党委书记  

   副  组  长:耿  斌    镇     长

               崔海武    政法书记

   成     员:崔东海    人武部部长

               梅   军   派出所所长

               万长横    民政办主任

               

               

               王曼丽    综治办副主任

               陈  浩    学区主任

   主要统一协调各村各单位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统一调配应急突发事件相关人员;适时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实施突发事件和群众上访应急处理和综合协调;实施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实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确保稳控在镇、平息在当地。

   三、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具体内容

   1、主要履行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主题,加强组织领导,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全年至少开展2次研究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做到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2、严密监控防范,认真坚持“七抓”(抓政权、抓领导、抓群访,抓创新、抓发展、抓信仰、抓攻坚);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组织一次知识问答、进行一轮宣传、发表一封公开信、组织一支义务巡防队、建立一套防范处理邪教防控机制);落实“五个纳入”(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组织建设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防邪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建立“四大体系”(即完善防范处理邪教防范体系、监控体系、宣教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

   3、搞好深挖打击工作,一旦发生“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制造各类案件要速侦速破,坚决依法打击。

   4、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巩固和发展防范处理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成果。

   5、加强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6、对突发邪教事件的应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邪教事件,应及时报告镇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镇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调动相关部门和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果断快速地作出处置方案。对邪教事件,超越职权范围不能处理的,由镇防范处理邪教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四、责任追究

镇党委、政府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年度总体部署,对各村、镇直各单位的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定期开展督办检查,严格执行考核考评。强化领导,落实我镇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领导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为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负总责;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具体责任;各村的村支部书记对辖区内的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直接负责,驻村为直接责任人。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治安主任直接抓,各部门办公室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村、镇直各单位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明确写入本村、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内部管理范围,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邪教”事件发生的村和单位,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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