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包集镇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医函〔2020〕10号)精神、《怀远县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怀远县2020年动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我镇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三、起草过程
经我镇党委会研究制定。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1、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2、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3、免疫动物种类和区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镇所有鸡、鸭、鹅、鹤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全镇所有猪、牛、羊、鹿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镇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各村级防疫员应指导养殖户自行加强免疫。
4、疫苗种类
使用省统一招标采购的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相关动物疫病疫苗。
5、免疫主体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并接受畜牧兽医机构的监督检测。
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6、其他
在做好国家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切实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做好退出强制免疫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的防控工作。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工作,应按照国家防治指导意见执行,确保猪瘟免疫密度达到100%,确保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疫病不出现反弹。做好新城疫、狂犬病、布鲁氏杆菌病、结核病等其他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按“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在5月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所有规模饲养场和农村散养户的强制免疫工作。免疫效果监测面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免疫证发放率达100%、耳标打挂率100%、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100%全面实行村级动物免疫日报制度。
(二)实施时间、步骤
1、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3月12日—3月21日)
做好辖区畜禽普查摸底、技术培训及物资储备等工作,召开村支部书记和村级动物防疫员会议。
2、强制免疫阶段(3月22日—4月20日)
集中力量,组织专门防疫工作队,逐村、逐户、逐畜禽进行强制免疫。同时做到边免疫、边消毒,消除疫情隐患。
3、补缺补漏检查验收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对监测不合格,要给予及时补免,补免率达100%,确保免疫抗体水平达到有效保护。
五、下一步工作
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镇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技站(兽医站)、派出所、党政办、财政所、卫生院等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兽医站。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并指定专门分管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强制免疫工作。按“四包”要求,即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禽,落实包村包片负责人,包村干部积极协调所包村工作,村干部负责免疫记录,防疫员要做好疫苗领用、具体负责免疫注射和免疫档案建立,确保免疫率达100%。
3、做好消毒灭源,检疫监管工作。各村要组织人员对养殖场、散养户养殖地进行环境消毒,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坚持病死畜禽属地管理、无害化处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禁未经免疫、检疫的畜禽及其产品上市流通。
4、全面监控,严肃纪律。要严格按农业部举报疫情核查有关规定,程序规范准确报告,积极落实疫情检查制度,一旦发现可疑疫情,按“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要求,果断处置。对春防工作不到位,防控措施不落实,要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完善规模养殖户疫病防控、政技企联系制度。各村要配合防疫员,做好畜禽养殖大户的调查和存栏畜禽统计工作。重新核实统计政技企联系户工作 ,在3月25日前上报,确保畜禽养殖户政企、技企联系制度的落实。
6、防疫工作档案制度。加强防疫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的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监测和疫情处置等防疫档案。完善动物标识管理系统,逐步推进重大动物疫情溯源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7、加强督查,确保今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效果。建立督查制度,对每一阶段、每项行动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补缺补漏,确保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的实现。为了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春防期间,镇防控领导小组将依据《鲍集镇2016年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包发(2014)8号)文件精神,对各村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全镇春防工作情况,对春防工作开展不力、进度迟缓的村进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