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9 09:29 来源: 怀远县包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与中央、省补助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合并使用。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工程类型、工程难易程度、受益范围大小等因素,各市、县自行确定。但各级财政累计补助资金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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