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15:29 来源: 怀远县包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怀卫健委〔2020

 

关于做好2021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对象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及龙亢农场计生办: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对象摸底登记的主要内容:

1.2021年度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指1933年1月1日以后—196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0周岁,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

2.2021年新增农村独(双)女户家庭享受提前奖扶对象,指1962年1月1日—196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55—59周岁),符合农村独(双)女户家庭提前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

3.2021年新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扶助对象,指1933年1月1日以后—197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的人员。不包括独生子女意外死亡或伤残后夫妇双方已生育或已领养子女的家庭。

4.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53号)文件精神,将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以下简称“半边户”)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在2021年继续纳入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并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优惠政策。“半边户”中农村居民一方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符合独女条件的,年满55周岁)。“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奖励扶助资格确认条件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执行。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奖扶政策宣传阶段(12月1日——12月5日)

各乡镇(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彩页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目的、意义、内容,特别是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申报程序,让社会了解,让群众知晓,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对象摸底登记阶段(12月6日——12月15日)

各乡镇(区)要指派落实责任心强,政策清的专职工作人员参与摸底登记工作。进村入户,边宣传动员、边摸底调查,要切实做到“四不准”和达到“六清”。“四不准”,即符合条件的对象不准漏,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不准填,应填的项目不准空,填写的数字不准错;“六清”,即奖扶对象婚姻史清、生育史清、年龄清、户口性质清、子女存活情况清、过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清。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纳入奖励扶助人群;对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坚决不予登记,确保该纳入的一个不少,不该纳入的一个不多。

第三阶段:审核上报阶段(12月16日——12月20日)

各乡镇(区)要对摸底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一次认真审核,对政策界定不清的,及时同县人口家庭股联系,在确认无误后,进行分类填表登记、汇总。

第四阶段:审查汇总阶段(12月21日——12月30日)

各乡镇(区)及时对上报的数据收集汇总,并对各种对象分类建档,对各类对象进行调查审核,及时将2021年度50周岁以上(含新增提前奖扶和国家奖扶)奖励扶助对象摸底表和2021年度新增特别扶助对象摸底表电子版上传“三项制度”QQ群共享,摸底表纸质版签字并加盖计生办公章上报县人口家庭股。2021年度新增提前奖扶、国家奖扶及特别扶助对象卷宗也请于12月底前上报县人口家庭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要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人员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要抓住奖励扶助工作提标扩面的时机,充分动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宣传奖励扶助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群众普遍了解,不断扩大奖励扶助工作的影响,为奖励扶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严格确认目标人群。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对象资格认定标准和确认程序,既不虚报也不漏报、错报,保证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享受到国家政策。在对象摸底、信息填写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对象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做到准确无误,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人员摸底和提前奖扶、国家奖扶和特别扶助对象审核及卷宗建档上报工作。

 

附件1.2021年度50周岁以上奖励扶助对象摸底表

2.2021年度新增提前奖励扶助对象摸底表(55-59周岁)

3.2021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摸底表(60周岁以上)

4.2021年度新增特别扶助对象摸底表

 

 

2020年1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