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政策】致怀远县农资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11-25 15:00 来源: 怀远县包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全县农资生产经营者朋友们: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农资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广大生产经营户严格遵守《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规定,为我县农业生产提供合格的农资产品。为此,怀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希望全县农资生产经管者在农资生产经营过程中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农资从业者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进货验收职责,不断提升经营水平和服务能力,把好农资市场“入口关”,确保假冒伪劣农资出不了厂、进不了店、下不了田。希望你们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高额利润的诱惑,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侵权的农资产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产品。
  
二、诚信经营,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所售产品明码标价,确保农资产品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进而为维护全县农村社会稳定贡献行业力量。

三、严格遵照许可范围经营农资。销售的产品,要按照法律要求做好备案工作,认真做好进销货台账记录,详细登记购买者信息,做到产品质量、销售、流向可追溯。

四、支持市场检查,配合农资打假。今年我们将继续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未审(登)先推、假冒伪劣以及未经检疫等各类涉农违法行为,零容忍对待聚众销售农资的“忽悠团”。  

各位从事农资生产经营的朋友们,希望你们能切实做到以上几点,以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秩序的稳定,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怀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将与大家一道,共同承担起保障农业生产的社会担当。
                                         

怀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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