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关于印发包集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问:此方案的出台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关于印发《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秘〔2021〕26号)、《中共怀远县委 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发〔2021〕18号)精神,出台本方案。
(二)此方案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我镇耕地红线,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此方案工作分为哪几个阶段?分别需要做什么?
答: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11月底前)。制定镇级“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田长制”工作机构,明确各级田长职责,落实责任区域。推进村级“田长制”的建立,明确各级田长(网格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初步建立相关配套制度。
第二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底前)。镇“田长制”办公室组织各村“田长制”办公室对本辖区内“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各村“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报告,报县级“田长制”办公室。
(四)对于此项工作有什么要求?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明确承担“田长制”办公室工作的机构及责任人员,保障“田长制”工作顺利实施。二是严格考核监督。将“田长制”执行情况纳入村党组织和“两委”干部综合考核、村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目标,合理、有序推进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五)咨询机构:包集镇党政办
(六)联系方式:888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