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补贴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
我市自8月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后
9月份再次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临时补贴机制再次启动
在此机制下
连续两个月
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发放30元/月
的价格临时补贴
设立价格临时补贴,是为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补贴资金由人社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托业务系统发放,发放采用“免申即享”的方式,全程无须个人申请或提交资料,直补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逐人核实,确保应发尽发,不漏一人。
据统计,近两个月的价格临时补贴惠及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1.33万人次,发放金额39.9万元。
市人社局就业中心提醒,价格临时补贴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在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时才发放,并不是每个月都发,发放数额也并不固定,需要根据当月的相关指数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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