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坟镇关于印发《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2014〕51号
关于印发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怀远县常坟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4日
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活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经办〔2012〕19号)、安徽省《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9号)、《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14〕6号)以及《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怀政〔2013〕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和谐稳定、美好乡村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按实际测量面积确权登记颁证。严禁乡、村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严禁将确权登记实际测量后多出原承包地的面积收归集体。
二是依法规范。严格按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确权颁证。
三是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确权登记颁证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是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五是镇指导村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镇政府督促、经管站、国土分局全程参与指导、镇组织实施、村组全力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六是先易后难,逐步开展。各总支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对村两委班子工作能力强,基础资料完整,群众基础较好的村,每个总支选择一个村先行试点,其他19各村作为第二批开展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全镇29个村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三、登记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范围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
四、方法步骤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权、建档、发证七个程序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3月)
1.成立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业务指导组、工作督查组、后勤保障组、问题处理组等相应组织,同时分总支成立10个工作组,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制定《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开展业务培训会,全面安排部署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村分别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议事会,召开由全体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具体安排部署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口号、发放至广大农民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让广大农民知晓。
3.以各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为单位成立3-5人承包土地清查小组和核实小组,专门负责各组农户承包土地的清查核实工作,两个小组的成员不得交叉,确保清查核实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清查登记阶段(2014年4月-9月)
1.组织清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填写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统计表(5月5日-5月15日)。着重解决村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和化解。对地界明确,面积准确的可直接登记;对地界不明,面积不清的要组织清查小组和核实小组人员进行实地丈量,并打桩明确地界。
2.组织发放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申请表,由承包户(户主)进行填写(5月16日-5月31日)。
3.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6月1日-6月30日)。在对村组土地承包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协助测绘单位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利用现代测绘技术,测量每个地块的空间位置、形状、面积,绘制成图,形成调查底图。
4.组织承包农户现场指界(7月1日-7月15日)。对地块权属、界限、土地类型等信息进行现场指界,填写相关表格。同时对错误信息进行纠正。
5.以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为单位,制作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
6.组织农户对承包地宗地图、表格数据进行签字确认。
(三)核实公示阶段(2014年10月-11月)
1.以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为单位,将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宗地图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2.以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上报镇经管站审核。
3.镇经管站对村上报的确权登记资料初审后,上报县农委复核审批。
(四)发证建档阶段(2014年12月)
1.依据农户签字确认的确权登记资料、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由经管站填写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村为单位统一发证。
2.测绘单位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要求,以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
3.镇、村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时以镇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土地的相关资料,以村为单位整理成册,制作光盘,依法移交县档案局存档一份。
(五)总结上报阶段(2015年1月)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撰写总结材料,上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登记工作,协调解决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体领导干部实行包村、包组责任制,具体负责登记工作。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在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对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包村人员要对村组土地承包存在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提前化解可能影响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问题。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基本精神,经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作出具体规定。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
(四)保障试点经费。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所需工作经费,一律由县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五)加强督查指导。每周二、周五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汇报。
附件:1.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
业务指导小组名单
2.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
督查小组名单
3.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
后勤保障小组名单
4.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
问题处理小组名单
5.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
小组名单
附件1
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
工作业务指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德保
副组长:王年礼
童 飞
成 员:李传连
屠乃银
尹入岭
常 萍
常先珍
李德新
孙洪胜
附件2
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
工作督查小组名单
组 长:何爱兰
成 员:何福飞
陈 欢
王年礼
张多凯
孙玉鸿
附件3
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
工作后勤保障小组名单
组 长:周玉玉
成 员:魏守航
陈 欢
周 锐
王 瑾
附件4
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
工作问题处理小组名单
组 长:尤怀西
成 员:冯开四
纪殿林
王年礼
童 飞
张 曜
常 凯
附件5
常坟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
工作小组名单
第一工作组 组 长:范云焕
成 员:常 雷 常言飞 孙树亮
第二工作组 组 长:何爱兰
成 员:陆云淮 孙本席 张广贵 陆云军 李德厚
第三工作组 组 长:尤怀西
成 员:王年礼 李传连 李德学 易允波 陈良江
第四工作组 组 长:陈仁矿
成 员:张伍华 尹入岭 张 侠 常先道 常振标
第五工作组 组 长:常 伟
成 员:陶延保 孙林坤 常仁勤 王长淮 孙锦利
第六工作组 组 长:周玉玉
成 员:赵春波 常信敏 常树顺 张景跃 王长江
第七工作组 组 长:孙 涛
成 员:常德润 常信国 常同伦 常 委 常本和
第八工作组 组 长:马士龙
成 员:常 凯 李保民 黄国贤 张红春 杨连伍
李乃银
第九工作组 组 长:刘殿学
成 员:常先珍 乔 帅 常陈军 常乃芝 张树杭
第十工作组 组 长:李德保
成 员:张 曜 陆永林 唐桂虎 唐广云 沈为宏
第九工作组 组 长:刘殿学
成 员:常先珍 乔 帅 常陈军 常乃芝 张树杭
第十工作组 组 长:李德保
成 员:张 曜 陆永林 唐桂虎 唐广云 沈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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