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服务指南
农村危房改造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试行)》第七条 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的工作要点包括: 1.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年度实施方案、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办法,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2.根据年度任务及资金总额,在充分调查摸底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各乡镇重建、修缮户数并按规定批准实施;3.下达乡(镇)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分配、汇总和上报工作;4.指导各乡镇做好危房改造户的确定工作,并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工作;做好当年危房改造户的公示工作。
二、承办机构
怀远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股
三、服务对象
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四、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主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4、粮补本复印件。
五、服务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农户自愿申请;
2、评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
3、审核:乡(镇)审核;
4、审批:县级审批对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
七、办理时限
不限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怀远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股
电话:0552-821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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