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10 10:05 来源: 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农村危房改造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试行)》第七条 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的工作要点包括: 1.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年度实施方案、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办法,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2.根据年度任务及资金总额,在充分调查摸底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各乡镇重建、修缮户数并按规定批准实施;3.下达乡(镇)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分配、汇总和上报工作;4.指导各乡镇做好危房改造户的确定工作,并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工作;做好当年危房改造户的公示工作。

二、承办机构

怀远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股

三、服务对象

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四、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主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4、粮补本复印件。

五、服务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农户自愿申请

2、评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

3、审核:乡(镇)审核

4、批:县级审批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

七、办理时限

不限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怀远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股

电话:0552-821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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