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开: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资金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0 10:42 来源: 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所需配套资金原则上由省级政府为主安排。地方财政承担部分,由省与市县(市、区)按7∶3的比例承担。市县(市、区)承担部分,市级对61个县(市)和15个县改区不承担配套资金。省政府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补助7万元/站、比照西部政策县补助10万元/站、其他县补助13万元/站;市县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补助3万元/站、比照西部政策县补助4万元/站、其他县补助5万元/站。

省、市、县政府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内部设施购置给予补助。省政府对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内部设施配套补助3.5万元,市县补助1.5万元。

超出标准部分的建设资金和内部设施配套经费,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严格禁止负债建设或拖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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