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配

发布时间:2022-02-21 09:41 来源: 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各地要严格落实危房改造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

我镇验收合格后打一卡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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