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坟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常坟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及上级督查通报零火点。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大幅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谋划筹备。各村要根据辖区实际,认真谋划秸秆利用方式、农业机械调配、秸秆堆场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早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统筹人力和物资保障,坚持群防群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推动秸秆禁烧工作的常态化。各村要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农业机械配备、秸秆堆场设置、服务合同签订等情况上报镇禁烧办备案。
(二)精准作业方式。各村要根据下茬作物品种和种植特点,精准确定秸秆打捆离田或粉碎还田作业方式,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保障相应机械投入。在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整村整片开展秸秆打捆清运离田或直接粉碎还田。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各村要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保证秸秆处理效果,严格奖补资金兑付,做到秸秆离田地块田间地头无散落秸秆,秸秆还田地块技术措施配套到位。
(三)加快转化增值。各村要充分用好奖补资金,引导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开展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对打捆离田的秸秆,要科学合理选定堆场,集中安全堆放,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水体污染。严禁往沟渠倾倒秸秆,一旦发现,等同火点处理。
(四)完善收储网络。实施新一轮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奖补政策,培育壮大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提升秸秆仓储加工和安全清洁生产能力。建立健全扶贫类收储中心列入村集体财产、经纪人和企业租赁使用、租赁获利村民共享的产权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吸纳贫困户就业务工,确保收储中心“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五)应对天气变化。各村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消除秸秆焚烧和污染隐患。
(六)强化禁烧管控。落实“乡镇为主、村落实、联户联防”禁烧工作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和看管。各村要与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规模经营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对焚烧秸秆的与涉农补贴挂钩,并依法处理。各村要合理设置禁烧防控点,每个禁烧防控点要安排3人以上值守和巡查。值守人员要备齐交通工具、灭火器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现火点及时处置,快速扑灭。镇党委政府积极发挥“蓝天卫士”监控平台作用,安排专人值守,持续开展全区域实时监控,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扑救、及时通报;各村要组建不少于15人的应急队伍,随时应对处置突发大面积秸秆焚烧。
(七)强化督查巡查。
1、成立镇督查组,由纪委书记陈晨担任组长,乔帅、姚远、张小梅为成员。镇督查组要24小时巡回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秸秆堆放点设置、禁烧保证金制度落实、禁烧承诺书签订、禁烧工作保障、全体镇村人员在岗、网格化管理落实、火情处置、村秸秆禁烧领导小组部署等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火点、过火痕迹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对秸秆不粉碎、不均匀抛撒还田、不打捆、不离田情况,责令相关村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督查组每日要将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2、成立11个禁烧应急处置组:第一组组长李玉琳,负责徐梅村、邹庙村,成员包括常梦楠、赵素敏。
第二组组长孙玉鸿,负责建华村、彭庙村、杨圩村,成员包括李传旺、赵连仕、易允玲。
第三组组长江溪潭,负责拐集村、张沟村,成员包括刘传凯、张春先。
第四组组长戚梅山,负责新东村、新集村、镇北新村,成员包括陆志敏、陆宝、常言飞。
第五组组长常锦,负责永西村、五路村、集西村,成员包括常兰、杨传美、孙焕中。
第六组组长孙涛,负责新桥村、水巷村、牛王村,成员包括易允波、常贵莲、屠磊。
第七组组长董兰,负责联淮村、常桥村、宋庄村,成员包括张德胜、常淮安、高现武。
第八组组长周健,负责永平岗村、周易村、孙大巷村,成员包括尹谊聪、易晓冬、孙亮亮。
第九组组长尤怀西,负责常坟村、镇南新村,成员包括常鹏飞、常为台。
第十组组长顾根平,负责王咀村、南湖村,成员包括常仁爱、赵坤宇。
第十一组组长张多凯,负责王巷村、孔岗村、大郢村,成员包括陈奎、陈勇、胡桂春。
各村成立不少于15人的应急小分队,成员每人备1辆摩托车(或电瓶车)和1把灭火扫帚,以总支为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八)压实包保责任。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强化特殊群体人员责任,凡承包经营土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及广大党员、流转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由镇直各单位、农业、教体、卫计等部门负责宣传动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的承诺书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5日;秋季: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20日)。成立常坟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要召开启动会议,突出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2023年5月16日—2023年7月20日;秋季:2023年9月21日—2023年12月20日)。秸秆禁烧期间,镇村干部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督促开展农作物收种、收割控茬、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清运离田和秸秆收储站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制止焚烧秸秆、弃置秸秆行为。镇督查组要全面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在全镇通报,相关村要将督查组反馈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三)考核验收阶段(夏季: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30日;秋季: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30日)。镇禁烧办将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督查情况,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要因地制宜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村“两委”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筹备、综合利用、困难帮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于5月19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镇党政办。
(二)深入宣传动员。各村要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村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等显而易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标语、禁烧通告。教育部门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各村、镇直各部门要通过发放秸秆综合利用明白纸、秸秆禁烧告知书、收种技术小册等,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家喻户晓。镇有线电视台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要求。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露天焚烧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禁烧,全面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各村实际耕地面积,由镇财政统筹拨付工作经费。秸秆打捆离田作业补助、收储运销补助及机具补贴等按照《怀远县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执行。
(四)严格奖惩问责。严格执行《怀远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怀远县2023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暂行办法》《怀远县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等制度,对村、镇直有关单位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附件:
1、常坟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
2、常坟镇2023年村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
3、常坟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方案
4、常坟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常坟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化俭 党委书记
马士龙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玉琳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成 员:尤怀西 主任科员
顾根平 主任科员
孙 涛 副镇长
孙玉鸿 政法书记
董 兰 副镇长
江溪潭 组织部长
陈 晨 纪委书记
戚梅山 人武部长
常 锦 宣传部长
周 健 副镇长
张多凯 民政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维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刘慧、黄瑞、赵鹏等为成员,负责宣传、材料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后勤保障等工作。办公电话(传真):8683333。
附件2
常坟镇2023年村干部秸秆禁烧工作
奖惩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村干部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完善奖惩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保护大气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各村承担秸秆禁烧任务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计生专干。
第三条 按照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350元、其他村“两委”干部每人每月260元的标准,纳入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经考核后打卡发放。
第四条 经考核认定,凡本年度午季、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本村没有被卫星监测和省、市、县、镇禁烧督查通报有火点的,奖励资金全额发放。
第五条 被省、市、县督查通报1处火点(含黑地块)的,扣发该火点所在区域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包保火点所在村组“两委”干部半年应发绩效工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停职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同时通报全镇。被省、市、县督查通报2处以上(含2处)火点或被卫星监测通报1处火点的,扣发该火点所在区域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包保火点所在村组“两委”干部全年应发绩效工资,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或责令辞职。
镇督查中发现“第一把火”的村,按以上处罚标准执行。
第六条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年度考核结果报镇组织部、镇纪委备案。
第七条 本办法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4
常坟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宣传方案
为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财产安全,按照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种渠道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求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在全镇范围内营造“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综合利用、转化资源”的良好氛围,确保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宣传时间及内容
宣传工作贯穿于全年禁烧工作始终。
(一)印发《常坟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
(二)镇禁烧办制作广播语音宣传内容,由各工作组、各村负责宣传、播放。
(三)按照每村至少5条制作悬挂宣传横幅;印制《秸秆禁烧告知书》,各村要确保发放、宣传到每家每户;主动邀请并配合新闻媒体深入一线采访,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报道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及奖补政策,宣传报道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
(四)镇村要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标语、禁烧通告,确保向每一户农民散发有关宣传资料,配备流动宣传车在各村做巡回宣传,把禁烧要求、焚烧秸秆的处罚规定、综合利用及奖补办法等宣传到田间地头,做到家喻户晓。
(五)利用村广播在早、中、晚饭时间集中宣传,在其他时间段连续宣传,同时在村主要路口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各村委会要向当地每一户农民和种粮大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禁烧、支持禁烧、参与禁烧。
(六)教育部门要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向全镇中小学生做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他们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送达到各位家长,要求家长不要焚烧秸秆,搞好综合利用。
三、工作要求
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认识,认真落实宣传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宣传工作组织周密、部署到位、开展有力。镇督察组要对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凡抽查发现《秸秆禁烧承诺书》、《秸秆禁烧告知书》发放签订不到位的,按照每户50元的标准处罚相关包组干部;凡抽查中发现《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小手拉大手”材料未发放到户的,按照每户50元的标准处罚相关学校校长。宣传工作将纳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综合考核。
附件5
常坟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任务清单
一、镇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一)制定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督促村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
(二)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印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资料,包括各类群体禁烧承诺书、禁烧告知书、告家长书、村级工作任务清单等。
(四)督促村“两委”干部、党员、农户、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收割机手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承诺书要张榜公示。
(五)协调、调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督促村因村制宜建立秸秆离田清运组织、合理设置秸秆收储站点,明确看护人员。
(六)督促建立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责任网格,审定各村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掌握村秸秆离田、还田及综合利用总体情况。
(七)落实重点区域防控责任,按要求搭建防控值守帐篷,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备齐相关防控设施、机具。
(八)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并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作业奖补资金方案。
二、镇干部包保人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一)督促村将《秸秆禁烧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并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二)督促村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督促村“两委”干部及党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促村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掌握村秸秆还田、离田基本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详情)。
(四)督促村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因村制宜建立清运组织,制定秸秆清运应急预案,发挥好小型机械应急作用。
(五)督促落实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村经营合作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六)督促落实村秸秆堆放场所及看护责任人。
(七)督促村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防控网格,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应急值守站点,落实人员及相关防控设施、机具。
三、村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一)负责《秸秆禁烧告知书》等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浓厚氛围,做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家喻户晓。
(二)组织召开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三)制定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措施具体到户到地块;掌握农户秸秆还田、离田基本情况(还田数量、离田数量、综合利用详情)。
(四)落实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的承诺书要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五)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机械设备,建立秸秆离田清运组织,制定秸秆清运应急预案,发挥好小型机械应急作用。
(六)制定并落实外出务工、老弱病残家庭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帮扶措施。
(七)落实土地流转大户、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八)落实秸秆收储站点,安排专人看护。
(九)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地块包保防控网格,合理建立应急值守站点,落实人员及相关防控设施、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