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部门与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常坟镇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函
各村、镇直各单位和社会公众:
为不断压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压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数量,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制定了《常坟镇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镇党政办邮箱(加盖公章),社会公众可以直接打电话或发邮件,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邮箱号:hyxcfz8683333@126.com。联系人:0552-8683333。
常坟镇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不断压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压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数量,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怀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春季专项行动的通知》(怀安〔2023〕2号)要求,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镇范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春季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汲取3月10日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事故(造成5人死亡)、2月25日亳蒙高速二期三标段工地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月2日G50沪渝高速铜陵段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三违行为,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着力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防范化解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主要任务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要求,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实现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规定,形成有力震慑,坚决堵塞监管漏洞,确保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点位,收集梳理出重点隐患和要害部位,组织专门人员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列出隐患清单。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四个签字四个负责”工作制度;即: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谁整治、谁签字、谁负责;谁督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集中整改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开展整改,对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消除;对一时整改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加强防范,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特别是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先停产停业,确保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对前期排查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执法“回头看”,坚持严查严管严处,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隐患不消除绝不销账,坚决防范安全监管责任“真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组织领导。镇应急办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推进”,指导协调和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实现专项行动各阶段任务目标。
(二)严格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要“动真格、见实效”,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发现违法行为要严格进行处罚,因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行动。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页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法规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曝光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大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行动的浓厚氛围。
请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自即日起,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常坟镇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整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镇应急办。
联系人:徐阔;联系电话:15155448848;邮箱:1184266410@QQ.com
附件: 1.常坟镇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内容
2.常坟镇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附件1
常坟镇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春季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
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采取“线上巡查+线下执法+专家核查”的形式,深入排查危
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履责,
强化各环节现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泄露、燃爆事故发生,
全力维护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责任领导:戚梅山;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应急办、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消防安全整治。认真汲取常坟镇“1·29”火灾事故教训,聚焦独居老人、学校、养老院、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开展排查整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遏制火灾事故。(责任领导:戚梅山;责任单位:派出所、供电所、学区管委会、常坟中学、卫生院、街道办、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认真汲取1月8日江西南昌县交通事故和2月4日许广高速交通事故教训,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戚梅山;责任单位:派出所、街道办、路长办,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四)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强
化水上交通运输与渡口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
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
冒险航行。(责任领导:戚梅山;责任单位:派出所、街道办、路长办,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五)城市建设和管理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
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
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
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加强供水、道路桥梁、排水与污水处理等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建设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责任领导:周健;责任单位:村建办、街道办、市场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六)工贸行业安全整治。粉尘涉爆:彻底整治相关工
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
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控爆方式,未按照规定采取
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防范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
风险。有限空间:认真汲取3月10日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安徽金星集团有限公司有限事故教训,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应急救援装备配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突出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流程。(责任领导:戚梅山;责任单位:派出所、街道办、市场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七)城镇燃气领域。要继续强化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他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领导:周健;责任单位:村建办、市场所、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领导:戚梅山;责任单位:派出所、街道办、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九)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整治。排查农村危房改造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加强危房改造技术指导;落实危房改造主体责任;探索建立脱贫攻坚后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的长效机制。(责任领导:周健;责任单位:村建办、市场所、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十)校园安全整治。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责任领导:李玉琳;责任单位:学区管委会、常坟中学、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十一)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整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夯实属地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民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民政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责任领导:董兰;责任单位:民政所、供电所、市场所、综合执法队\各村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常坟镇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被检查单位(企业)名称 |
隐患排查清单 |
检查、督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是否整改完成 |
是否复查 |
复查人员 |
备注 |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预计完成时间或标注属于上次未完成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检查企业数: |
一般隐患总计: |
重大隐患总计: |
|
|
整改率: |
|
|
|
填表人: 负责人签字:
(备注:1.本次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列入下次统计表,直至完成为止;2.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3.对隐患排查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