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明确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是一个既管当前又管长远,可以说是“一不动百不摇”的重要制度设计。不仅给亿万农民吃上了“定心丸”,也为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振兴乡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土地制度关乎亿万农民的命运,是我国农村最根本最核心的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土地政策一以贯之的重要取向,也是确保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成功解决了亿万农民的温饱问题,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实行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又进一步激发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活力。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我们党始终坚持正确处理好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基础之上。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关于“长久不变”如何落实,“延长三十年”怎么执行,全社会一直高度关注、深切期待。眼下,距离第二轮承包到期高峰期的时间越来越近,很多地方已经开始面临这一现实问题。这时政策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及时回答了新时代我国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其中,既要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又要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更要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只有坚持“两不变、一稳定”,才能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提供有力保障。
落实“长久不变”,要明确原则路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由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这是实行“长久不变”的原则路线,减少了土地政策变更带来的潜在风险,稳定了集体与农户、农户与农户、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激发了希望田野的内生动力。眼下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把证书发到农民手中、健全配套法律政策、开展延包试点,为将要开展的新一轮延包打下扎实基础。
落实“长久不变”,要坚持改革导向。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不仅是给农民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也是给农业农村经济提供了一颗“活络丸”。“稳定是为了更好地放活,放活是为了长久的稳定”,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了,农民才能沉下心来搞生产,或者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进城经商务工;新型经营主体的预期才能得到稳定,更好地实现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才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承包关系才能保持长久稳定,农户的承包权才能更好地实现。可以说,建立在“稳定”基础上的“改革”“放活”,正是我国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所在。
落实“长久不变”,更要攻下重点难关。进城落户以后的农民的承包地怎么处理,无地少地农民权益如何保障,都是“三农”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意见》分别作出了政策安排。在政策实行过程中,既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同时也需要结合实际,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稳妥进行。特别强调一点,在土地问题上必须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始终坚持尊重农民的意愿,可以示范引导,不得强迫命令,把选择权交给农民,让广大农民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长久不变,基石永固。有恒产者有恒心,土地稳了,人心定了,激发干劲十足。农业农村这艘大船,有了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这个基石,必将带着亿万农民振兴乡村的美好愿景,乘风破浪,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