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坟镇2024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12-24 15:05 来源: 怀远县常坟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蚌埠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及怀远县河长制工作提示等要求,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已全面完成巡河任务。

一、河长制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我镇年初对镇级河长重新分工,落实到人,并下发“怀远县常坟镇镇级河长名单”,三月份对部分村级河长进行调整,并下发“常坟镇村级河长名单”。同时制定”2024年常坟镇全面推进河长制考核验收办法”及奖惩制度。

二、上级暗访、巡查问题及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能够及时整改水利部、各级河长办等部门暗访发现的问题和上级领导巡河、巡湖交办的问题,及时处理、反馈各平台热线转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

1、淮北大堤东岸淮河岸边张沟村境内乱占滩地拆船,拆卸垃圾清理完毕及销号工作;

2、拐集村淮河岸边违法开挖鱼塘,限期回填及销号工作;

3、黄疃窑渡口违法搭建房屋拆除及销号工作;

4、永坪岗村废旧船厂拆除清理工作;

5、王咀小闸口违建拆除工作。

三、制定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有阻水建筑物?主要包括厂房、民房、大棚等建筑物或构筑物。

2、是否有阻水片林?主要包括是否有阻碍河道行洪的成片林木、高杆作物等。

3、是否有第三方修建的交叉建筑物压缩河道行洪面?

4、是否有人类活动侵占原河道,压缩了河道?主要包括修建围堤、生产堤等侵占河道,防洪堤、河道内开垦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

5、是否河道内修建公园等抬高河道地面高程?

四、工作安排

根据市、县河长办要求,针对“三个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开展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及时组织对完成清理整治的问题进行验收。

加大镇、村河长制工作管理,确保镇村级河长巡河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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