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小麦(水稻、玉米)良种良法配套示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2-23 16:08 来源: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怀远县小麦(水稻、玉米)

良种良法配套示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粮食“三大行动”核心示范区建设,现就做好小麦(水稻、玉米)良种良法配套示范面积登记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坚持补贴资金与“四良”配套相结合,实施好良田、良种、良法和良制综合配套,实行良种良法集成、农艺农机配套和节本增效同步,全面提升核心示范区建设档次,增强核心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补贴对象、标准

1、补贴对象:全县45.2万亩小麦高产攻关活动、23万亩水稻产业提升行动、20万亩玉米振兴计划核心示范区内,实行良种良法配套示范的种粮大户及农户2、补贴标准:小麦、水稻良种良法配套示范补贴每亩10元,玉米良种良法配套示范补贴每亩8元。

三、补贴工作重点和程序

严格按照“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组落实、户监督”的工作方法,执行“分户登记、乡镇初核、分村公示,县级复核”的工作程序,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应用良种良法的示范户。

1、实行良种良法配套补贴资金与关键技术应用相挂钩。小麦良种良法配套补贴资金与机条播直接挂钩,主攻小麦机条播,促进农机农艺相结合,确保机播技术落实到位;水稻良种良法配套补贴资金与水稻穗颈瘟和稻曲病药剂防治直接挂钩,着重解决近年来水稻中后期的穗颈瘟和稻曲病因群众重视程度不高、防治不到位,影响水稻的产量和品质提高的突出问题;玉米良种良法配套补贴资金实行与测土配方施肥相挂钩,以提高肥料利用率和玉米生产效益,充分发挥补贴资金效应。

2、据实登记补贴面积。由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示范农户的良种良法配套示范面积,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在良种良法配套示范面积登记完成后,通过县惠民直达工程“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良种良法配套示范农户。

四、项目管理与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粮食三大行动”暨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区面积登记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项目平稳实施、目标顺利实现。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落实、拨付和监管工作;乡镇政府要确定专人负责,细化方案,做好项目实施面积的具体落实和审核汇总工作;行政村负责项目面积的登记、核实和公示工作。

2、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项目公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及培训会议、明白纸等形式,加大良种良法配套推广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宣传发动,提高良种良法配套等技术应用水平,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内容要有照片、有记录,并建立健全项目公示档案。

3、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切实遵守补贴面积登记和资金发放程序,坚持补贴工作原则。严禁任何地方、单位或个人虚报补贴面积,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农业、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进行不定期抽查,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4、加强指导服务,强化技术应用。构建完善苗情、墒情、病虫情和灾情动态监测体系,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装备的引进和试验示范,开展好县乡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和联系指导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服务工作。注重运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现代媒体,组织好示范观摩和考察,加强政策措施、关键技术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引导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各项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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