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集镇地震应急预案
陈集镇地震应急预案
一、 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1、编制目的
提高政府处置地震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与应急指挥能力,保障地震应急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蚌埠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怀远县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处置地震灾害应急事件。
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协作、相互配合、依靠科学、发动群众”的原则,做好本镇的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地震应急工作组织体系
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派出所、民政、卫生院、财政所、农技推广站、电信、城建、供电、人武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主要职责:在县政府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镇地震预防和应急工作。发生地震灾害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必要时提出采取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及时将震情、灾情向县政府及上级指挥部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救灾的重大事项。
三、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
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震情和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应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地震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指挥协调
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后,一般由镇长先行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现场抢救人员遇到困难时,通过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尽快协调解决现场的救援问题。
3、紧急处理
地震现场紧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必要时疏散群众。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的安全鉴定;组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4、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委在半小时内各镇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镇办公室汇报灾情,镇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5、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6、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县政府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7、应急行动方案
当发生地震灾害时,镇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在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启动各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
(1)、综合组
组长由副镇长陈超担任,王银银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职责:⑴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⑵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⑶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⑷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⑸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分管组织的副书记担任,广播站站长为成员。
⑴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⑶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⑷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和由分管纪检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为镇司法所干部。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
⑴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⑵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⑶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防疫专干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⑴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⑵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⑶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⑷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副镇长担任,镇农机站站长为成员。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⑵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⑶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镇电信所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镇电信所。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供电站站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镇供电站。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⑵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讯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为镇民政助理员,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民兵连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讯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⑶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副组长为镇纪检副书记。
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⑵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⑶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11)、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副镇长担任。
⑴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⑵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⑶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8、群众的安全防护
受灾镇政府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并分村分片逐一落实。
四、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㈠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㈡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地震灾害所在地区必须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和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社会救助
镇民政部门要发动社会、个人开展救助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
3、调查和总结
参与地震应急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各自应急工作的总结并上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抗震救灾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2、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预案。
3、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552-8851103
传真0552-8852299
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