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建房管理材料

发布时间:2015-10-29 00:00 来源: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自年初我县召开土地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以来,我乡严格按照怀政办【20154号文件《关于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对农民建房的监管力度,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对乡村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印发农民建房办理告知书1万多份,建立了乡村干部和相直有关单位人员参与的网络监管体系,所有相关责任人均缴纳了土地管理风险保证金,全乡共缴纳34.5万元,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巡查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管理机制。截止到目前,全乡农民建房已建成和在建户共计365户,全部建立了完整的建房档案。同时,对土地性质拿不准的,我们及时联系县测绘公司进行现场测绘,全乡目前共有32宗土地请测绘公司进行了现场测绘,这样从源头上预防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情况的发生。

这户新建房屋户主名叫陈国粱,是陈集村村民,家有5口人,是在原址上拆旧建新,该户于2015710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两委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了申请表报乡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国土和村镇规划管理所人员现场踏勘,认定该户符合拆旧翻新条件,后经乡农民建房审批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该户在原址翻建,拟新建房屋占地面积117平方米,结构为二层,办公室于2015725日向该户下发了准予建房通知书,该户于8月份开始动工,现一层主体已建成。

 

各位领导,现在我们看到的这处新建房屋是陈集村村民陈同举、陈兴瑞、陈在响三户共同新建,此三户共有家庭人口21人,原老房屋是每户24间,现拆除新建,该户于今年3月份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按程序上报乡办公室,经现场勘查后,认定该户符合拆旧翻新条件,经乡集体研究后,按街道户均不超过160平方的占地面积和拟建三层的申请上报县推进办审批,428日,县推进办反馈审批意见,界定该三户所上报建筑面积超标,不予审批。但该三户在6月份午收和秸秆禁烧工作期间,擅自动工,乡办公室于620日向该三户下发了停工通知书,至今保持现状。现已责令该户自行拆除超标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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