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远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陈集水厂)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怀远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怀远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中心(陈集水厂)取水许可申请书》(皖怀远申字〔2020〕第0003号)收悉,根据已审定的《怀远县陈集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以及《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怀远县陈集水厂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陈集镇陈集村,水厂于2012年建成运行,主要服务范围为陈集镇居民生活用水,服务人口约43101人。该项目属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同意予以批复。
二、本项目取水水源为中深层地下水,取水井共有7口,坐标分别为1#:东经117°04′45″,北纬33°13′13″;2#:东经117°04′49″,北纬33°13′9″;3#:东经117°04′42″,北纬33°13′12″;4#:东经117°04′47″,北纬33°13′16″;5#:东经117°04′50″,北纬33°13′11″;6#:东经117°04′49″,北纬33°13′20″;7#:东经117°04′41″,北纬33°13′18″。取水规模0.41万m³/d,149.7万m³/a。供水保证率为95%。
三、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入河排污口,工艺废水经澄清池处理后直接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为分散式排放。
四、本项目须严格落实节水措施。
五、本项目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监控设施并接入安徽省水资源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取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可靠。
六、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怀远县陈集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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