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远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5 20:19 来源: 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印发《怀远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怀远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怀远县委办公室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

 

        

              怀远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工作要求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创新成果,在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加快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高位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为打造三中心两基地绿色怀城、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美好幸福怀远作出新的贡献。

主要目标。2025年,林长制组织体系更加完备,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林木覆盖率超过28%、森林蓄积量达到33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超过53%和林业总产值超过25亿元的林业改革发展新目标。

二、压紧压实林长职责

(一)严格履行林长职责。全面实施林长制,坚持党委领导,健全完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草原等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各级林长应当按照《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林长制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二)提升林长履职能力。实行林长巡林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林业保护发展突出问题和林业经营者遇到的难题。建立总林长指令发布制度,在林业保护发展的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林业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完善各级林长责任区制度,定点联系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和林业产业基地,联系林业经营主体,运用好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健康、优质、高效的林长示范林。

(三)强化跟踪问效问责。开展林长制工作督查,推进林长制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完善林长制县级考核办法,精准设置考核指标,强化对林长办及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的考核,激发各级林长深化改革的动力。乡、村两级林长每年向上一级林长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村级林长每年在本行政村范围内公布履责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不力的林长,由上一级林长进行约谈,并要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主要任务

实施平安森林行动

1.加快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不断完善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的生态模式,建立健全林业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开展专项治理整顿行动,加大林业行政案件的督办、查办和行政问责力度,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破坏自然保护地资源等违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林。认真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违章调运等检疫违法行为;加强对调入我县花卉、绿化苗木、林产品等森林植物的复检工作。

2.融合完善林地一张图。做好林地资源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成果融合。开展年度森林督查和林地资源一张图变更工作,逐步完善林地资源一张图。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管护。全面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的整合工作,着手开展经批准后的自然保护地勘界和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

3.提升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开展智慧林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动态监管平台。完善森林防火道体系建设,强化防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县级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及护林员监管机制,全面推行防火码进山入林,推进森林防火全链条管理。

实施健康森林行动

1.科学高效开展国土绿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绿化,科学安排农田防护林网用地,建立健全农田防护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县新增人工造林3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新建农田林网20万亩,补建45万亩,完成高速公路及国省道森林长廊林带提质增效1.5万亩;全面实施淮河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开展一山一廊(荆山,淮河生态廊道)绿化提升行动,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我县绿化美化步伐。

2.持续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以示范林创建为抓手,扎实开展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农田林网、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等示范片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新增经济林不少于0.5万亩,建立森林经营示范区、示范林场等,持续推进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强化退耕还林及公益林退化林修复,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立健全退化林修复机制;制定地方公益林管理制度,科学开展公益林培育经营,提升公益林林分质量,推进地方重点生态公益林培育。

3.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落实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林长防治责任和政府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履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承担好所辖区域的美国白蛾防控工作职责和其他有害生物预防工作职责,以乡、村两级林长为核心,加强培训,建立健全美国白蛾查防员使用机制,形成全覆盖的监测查防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有人管、无死角,促进森林健康和生态安全。要建立一支专业防治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治药械,在突发疫情时能够实施应急防治。

(三)实施碳汇森林行动

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和交易。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林业固碳能力调查监测、温室气体排放林业指标基础统计、森林增长及其固碳增汇能力评估等工作,鼓励县内重点排放企业合作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积极参与国家碳汇市场交易,多种方式参与林业碳汇交易。

实施金银森林行动

1.推进林业产业集聚发展。实施苗木花卉高质量发展行动,大幅度提升种植基地产出水平,扩大现有的苗木花卉基地。积极支持举办榴花节、配合市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荷花节”“花博会”“年宵花展等展会活动,不断提升我县花卉苗木发展水平。

2.积极发展林业新业态。积极谋划森林康养示范项目,采取市场化运作,探索建成集养生、康复、保健、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于一体的新型林业产业体系。积极鼓励企业、农户发展林下经济,力争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个,推动全县林下经济发展,总面积不少于5000亩,十四五期间新建县、乡义务植树示范点基地95个。

3.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制定扶持工商资本投资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建立县级财政贴息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政策制度。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林业资本运作的投资运营机制。积极申报省级龙头企业3个,培育市级龙头企业10个。

4.实施林业品牌发展战略。加强林业品牌企业建设,培育特色林业品牌,建立林业品牌保护体系,积极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证,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打造现代林业质量品牌。着力提升林产品和生态产品的知名度。

实施活力森林行动

1.大力推进林权流转。规范林权流转行为,加强林权流转合同管理推广使用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流转当事人应当在平等协商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及时依法办理林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加强林权流转服务,完善依托林业服务中心等林权流转服务平台的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大力发展林权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探索政府购买林业社会化服务争取财政资金扶持;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跨行政辖区的林权交易所和林权交易平台推动林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  

2.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继续推广商品林森林保险五绿兴林劝耕贷,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满足林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有效解决经营林地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金融机构与林业产业有效对接,助推林业资产变成林业资本,推动林业产业发展。

3.持续优化林业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服务涉林项目落地,努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提振涉林企业信心,增强林业市场活力,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的便利。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营造林、政务服务等工作,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六)深入实施森林创建活动。

2025年,淮河生态廊道两岸15公里范围内所有乡镇、行政村基本完成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联动片森林创建率达到40%左右。十四五期间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镇不少于4个、省级森林村庄不少于32个。深入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全县实施特色村庄创建不少于103个,其中:长寿树示范村不少于40个、绿化特色村不少于32个、五小园示范村不少于15个、农田林网示范片不少于16个。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是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把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顺利实施。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切实为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各级林长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

增强基础服务。着力提高林业基层站所基础设施能力,稳定林业基础站队伍。加快推进林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成智慧林业信息化平台,并与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上下联通,强化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和五个一信息化平台服务保障功能。

(三)加大财政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鼓励多元投入。资金投向、投量向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聚焦用力,集中使用。十四五期间,涉及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市级财政奖补标准为:一般人工造林1000/亩、石质山造林2000/亩、退化林修复500/亩、高速公路林带补助500/亩、省级森林城市100万元/个、省级森林城镇50万元/个、省级森林村庄15万元/个、长寿树示范村15.6万元/个、绿化特色村20万元/个、五小园示范村20万元/个、农田林网建设示范片20万元/个、市级森林抚育200/亩、设施花卉3000/亩、露天花卉1000/亩、林下经济500/亩、省级龙头企业10万元/个、市级龙头企业5万元/个。

县级财政对一般人工造林及石质山造林按150/亩进行配套奖补;智慧林业信息化平台建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推进科技创新。启动实施林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工程,提升林业科研创新能力。实施林业科研创新计划,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战略研究与林长制改革综合效益研究。加强基层林业站所和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林长、林业职工培训,积极推进林业科普。

严格考核奖惩。林长制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县级林长办组织对下一级林长及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重破坏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怀远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任务表

 

 

 

 

 

附件

怀远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任务表

 

 

 

 

 

 

       单位:亩、个、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年度总任务

备注

小计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一般人工造林

30000

11300

8700

4000

3000

3000

 

2

石质山造林

1500

 

500

400

300

300

 

3

退化林修复

10000

 

2000

3000

3000

2000

 

4

省级森林城镇

5

1

1

1

1

1

 

5

省级森林村庄

32

8

6

6

6

6

 

6

长寿树示范村

40

8

8

8

8

8

 

7

绿化特色村

32

8

6

6

6

6

 

8

五小园建设

15

4

3

3

3

2

 

9

农田林网建设示范片

16

4

3

3

3

3

 

10

市级森林抚育

2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11

林业产业发展

(林下经济)

5000

500

2000

1000

1000

500

 

12

林业产业发展

(省级龙头企业)

3

1

 

 

1

1

 

13

林业产业发展

(市级龙头企业)

10

7

1

1

1

 

 

14

智慧林业信息化平台

1

 

 

1

 

 

 

15

义务植树示范点基地

95

19

19

19

1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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