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怀财农〔2019〕139号
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19〕6号)文件精神,经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地考察论证,报经县政府同意,对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予以立项批复。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怀远县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怀政办〔2017〕99号)、《怀远县审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怀远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单位备选库的通知》(怀审〔2017〕44号)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操作程序,完备相关手续,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确保项目在11月底前完成资金结算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为提高项目造价的合理性,县审计局根据项目建设的不同内容及建设标准,对2019年度一事一议乡村道路工程造价经济指标进行分析,作为工程施工招标及价款结算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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