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24-07-07 17:04 来源: 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旨在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二、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是中国的一句老话,人难免不得病。农民中有一句话:"不怕穷,就怕病"。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就可能拖累全家,就可能因病致贫、返贫,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政府为农民群众办的一件好事,如果加入了,看病就医就有了保障。一是个人得好处。从筹资标准看,一年交60元钱,如果一旦得病,最高补偿可达到12万元。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政府扶持,个人出资是小块,政府补贴是大头,如果农民不参加,也是一种损失。三是即使自己不得病,也等于帮助了乡亲,做了一件善事,今后自己有病,还有机会补偿。

三、哪些群众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凡是农村常住人口、登记在册的外来民工、民营企业职工、随配偶或子女常住县城的农业户口群众均可参加。农民朋友要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渠道和标准是什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通过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交纳、政府补助等渠道进行筹集,度筹集的标准是:每人300元,其中农民个人交纳60元,县、市、省和国家财政合计补贴每人24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