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政策

发布时间:2023-02-20 17:18 来源: 怀远县陈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全省财政统筹安排1000万元,每例手术经费1000元。其中:手术耗材由省级负责统一采购,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一安排(150元/例);患者筛查、术前术后常规检查、用药、床位、治疗、护理等费用(850元/例)由省级财政与县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各地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省级补助部分,由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至各县级财政部门。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完成后,县级残联负责根据定点医院手术完成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支付手术定点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省残联《关于印发流动眼科手术车“复明22号”复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医秘〔2012〕481号)精神,“复明22号”参与协助部分市完成手术任务;参与方式由承担“复明22号”任务的省第二人民医院与相关市县卫生部门或手术定点医院协商,并根据实施手术的具体情况进行项目手术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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