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主任沈志保同志解读创建上谷(怀远)农贸小镇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11 00:00 来源:怀远县褚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16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五大发展计划》提出:“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推进80个左右特色小镇建设”。 2017年以来,省、市先后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7号)、《蚌埠市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意见》(蚌政〔2017〕42号)等文件。为贯彻落实好上述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县发改委组织人员进行了初稿的谋划和草拟。征求了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县长和县长意见,在综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本方案。
送审稿主要包括:创建重点、创建条件、创建程序、扶持政策、创建机制等五部分内容。
(一)创建重点。重点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交易、溯源、培训、研发,打造上谷农贸品牌。
(二)创建条件。从投资规模、空间布局、生态环境、配套服务、预期产出等五个方面对特色小镇创建条件进行说明。
(三)创建程序。特色小镇创建程序分三步,第一步是组织申报,第二步是审核批准,第三步是验收认定。
(四)扶持政策。扶持政策包括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建设要素保障政策、建设运行扶持政策等三个方面。
(五)创建机制。一是强化政治领导;二是健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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