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标准
主管部门 | 项 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标 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县民政局 |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 | 皖民儿童函〔2022〕159号 | 孤儿、到户 | 1200元/月 | 个人申请、乡(镇)村审核上报、县局审批、之后打卡 | 一卡通 | 月度 | 0552-8356155 | ||||
县民政局 | 临时救助 | 怀民〔2023〕67号 | 临时救助对象、到人 | 根据不同情况,救助相应金额 | 个人申请、乡(镇)村审核上报、县局审批、之后打卡 | 一卡通 | 批次 | 0552-8356155 | ||||
县民政局 | 特困供养 | 皖民社救字〔2022〕64号 | 特困救助对象、到人 | 根据不同情况,救助相应金额 | 个人申请、乡(镇)村审核上报、县局审批、之后打卡 | 一卡通 | 月度 | 0552-8356155 | ||||
县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皖民务函〔2022〕308 号 | 具有怀远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 的残疾人。 |
80 元 /月·人 |
80 元 /月·人 |
1、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初审 3、县残联审核 4、县级民政部门审定 |
一卡通 | 月度 | 0552-8356013 | |||
县民政局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皖民务函〔2022〕308 号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怀远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 80 元 /月·人 |
80 元 /月·人 |
1、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初审 3、县残联审核 4、县级民政部门审定 |
一卡通 | 月度 | 0552-8356013 | |||
县民政局 | 精减下放职业制武装民警 | 蚌政秘【2022】37号 | 救助到人 | 622/月/人 | 652月/人 | 无(历史遗留) | 一卡通 | 季度 | 0552-8356013 | |||
县民政局 | 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 | 蚌政秘【2022】37号 | 救助到人 | 622/月/人 | 622/月/人 | 1、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申请;2、村委会调查核实公示后报乡镇民政所;3、乡镇民政所调查核实后报政府同意;4、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 一卡通 | 季度 | 0552-8356013 | |||
县民政局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安徽省低保操作规程 | 农村低保对象 | A类492、B类452、C类392 | 个人申请、乡镇受理、调查审核、确认、县级抽查监督 | 一卡通 | 按月 | 0552-8356156 | ||||
县民政局 | 高龄津贴 | 怀民〔2021〕162号 怀远县养老服务体系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 | 本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 | 30元/人,60元/人, 100元/人, 600元/人 |
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信息材料,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在7个工作日完成核实、公示工作。乡镇(街道)民政事务所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 一卡通 | 月度 | 0552-8356011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义务兵优待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义务兵家庭,到户 | 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70%发放 | 征兵部门提供征集情况,乡镇核实发放信息,县级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春节、八一前 | 0552-8212114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 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到人 | 一级因战116270元/年,因公111560元/年, 因病106900元/年; 二级因战105220元/年,因公98770元/年, 因病94190元/年; 三级因战92320元/年,因公85970元/年, 因病79770元/年; 四级因战75670元/年,因公67680元/年, 因病61620元/年; 五级因战59100元/年,因公51200元/年, 因病47110元/年; 六级因战46170元/年,因公43290元/年, 因病36230元/年; 七级因战34780元/年,因公30840元/年; 八级因战21960元/年,因公19910元/年; 九级因战18240元/年,因公14510元/年; 十级因战12810元/年,因公10850元/年 |
一级因战116270元/年,因公111560元/年, 因病106900元/年; 二级因战105220元/年,因公98770元/年, 因病94190元/年; 三级因战92320元/年,因公85970元/年, 因病79770元/年; 四级因战75670元/年,因公67680元/年, 因病61620元/年; 五级因战59100元/年,因公51200元/年, 因病47110元/年; 六级因战46170元/年,因公43290元/年, 因病36230元/年; 七级因战34780元/年,因公30840元/年; 八级因战21960元/年,因公19910元/年; 九级因战18240元/年,因公14510元/年; 十级因战12810元/年,因公10850元/年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到人 | 烈属 36910元/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1410元/年 病故军人遗属 29280元/年 |
烈属 36910元/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1410元/年 病故军人遗属 29280元/年 |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在乡老复员军人,到人 | 抗日战争时期人伍23440元/年 解放战争时期人伍22640元/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伍 22460元/年 |
抗日战争时期人伍23440元/年 解放战争时期人伍22640元/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伍 22460元/年 |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到人 | 9000元/年 | 9060元/年 |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市级组织鉴定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到人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648元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648元 |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 | 部分烈士子女,到人 | 7740元/年 | 7740元/年 |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审批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民优字〔2009〕71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怀政办〔2017〕39号) |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到人 | 300元/年 | 村(居委会)初核、乡(镇、街道)复核;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县财政局拨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52-8212114 |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价格临时补贴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厅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66号) |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到人 | 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标准由市按月测算,实际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全省统一的最低标准每人每月30元 | 根据蚌埠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文件,核定发放月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通过“一卡通”由乡镇造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县财政局拨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8212114 | 启动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1.居民消费价格指 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3.5%。 2.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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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 |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 《关于印发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残联〔2023〕11号) | 困难精神残疾人(到人) | 1000元/人/年 | 1200元/人/年 | 1200元/人/年 | 残疾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残联复审、复审合格后于当年的5月底之前打卡发放资金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2223758 | 所需材料:精神类别的残疾人证、上一年度精神病专科医院的诊疗记录 | |
县残联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 | 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下肢残疾人(到人) | 260元/人/年 | 260元/人/年 | 260元/人/年 | 260元/人/年 | 残疾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残联复审、复审合格后全县统一打卡发放资金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2223758 | 所需材料:残疾人证、身份证、购车凭证 |
县残联 | “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 | 《关于印发怀远县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政[2011]54号) | 低保户中有2个及以上残疾人的家庭(到户) | 1680-2000元/人/年 | 1680元/人/年 | 残疾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残联复审、复审合格后于当年的9月底之前打卡发放资金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2223759 | 所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明 | ||
县残联 | 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 |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贫困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怀政办[2014]18号) | 低保户中年满60岁的残疾人 (到人) |
600-1000元/人/年 | 600元/人/年 | 残疾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残联复审、复审合格后于当年的9月底之前打卡发放资金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2223759 | 所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明 | ||
县残联 | 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补贴 | 《关于印发蚌埠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蚌残联[2019]28号) | 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到人) | 3000-5000元/人/年 | 3000-5000元/人/年 | 3000-5000元/人/年 | 残疾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残联复审、复审合格后全县统一打卡发放资金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2223756 | 所需材料:身份证、残疾人证、营业执照或村级证明 | |
县残联 | 残疾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关于印发蚌埠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蚌残联[2019]28号) | 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到人) | 1000元/人/年 | 1000元/人/年 |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身份证及个人社保缴费流水到县残疾人就业中心申请,县残联审核通过后全县统一打卡发放资金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2223756 | 所需材料:身份证、残疾人证、残疾人个人缴费流水。 | ||
县残联 | 残疾学生资助 | 《关于继续做好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在校子女资助工作的通知》(蚌残联[2021]4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蚌残联[2023]20号) | 残疾学生(到人) | 1500—4000元人/年 | 500—4000元人/年 | 500—4000元人/年 | 残疾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申请、乡镇残联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残联复审、复审合格后全县统一打卡发放资金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2223759 | 所需材料:1、中职生或大学生:残疾人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新生)、注册后的学生证 2、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生: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校证明、低保证明 |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 | 我县行政区域内购置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 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申领 | 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 | 2023年 | 0552-7279992 | ||||
县农业农村局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 《怀远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 到户 | 50元/头 | 15元/头 | 15元/头 | 个人申请、乡镇核定、县级审批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8312081 | ||
县农业农村局 | 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 | 《安徽省动物基层防疫工作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农财〔2012〕164号 |
到户 | 1200元每年 | 1200元每年 | 1200元每年 | 每年县农业农村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时,去现场核实乡镇防疫员管理情况,收取乡镇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发放表,并以此为依据发放劳务补助 | 一卡通 | 一年发放两次 | 0552-8312287 | ||
县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副反应死亡补助 | 《关于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通知》 皖防疫〔2005〕07号 |
到户 | 猪400元每头,牛1000元每头, 羊200元每头 | 每年县农业农村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时发生副反应死亡时,去现场核实后,收取乡镇强制免疫副反应死亡申请表,并以此为依据发放补助 | 一卡通 | 一年发放两次 | 0552-8312287 | ||||
县农业农村局 | 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 皖农医函〔2022〕336 号 蚌农函〔2022〕56 号 | 到户 | 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畜禽饲养的品种种类具体计价,补贴参照依据:高致病性禽流(H5+H7) — 3 —疫苗 0.2-0.3 元/毫升、猪 O 型口蹄疫疫苗 0.8 元-1.6 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 型+A 型)疫苗 1.5-2 元/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 0.4-0.5元/头份。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补助标准并组织发放。原则上,同一设区市辖区内补助标准要一致。 |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为1.5元/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为0.3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为0.5元/头份 |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为1.5元/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为0.3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2元/头份;小反刍兽疫为0.5元/头份 | 规模养殖场(场)养殖户申请,乡镇核准,县级审批 | 一卡通 | 按年度 | 0552-8312051 | ||
县农业农村局 | 怀远县2023年特色种养业奖补项目 | 关于印发《怀远县2023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农字〔2023〕38号) | 脱贫户、监测户(到户) | / | / | / | 根据项目规模奖补,不超过3000元/年/户 | 户申请、村核实、乡镇审查验收、县级抽查复核 | 一卡通 | 按批次发放 | 0552-2212374 | |
县农业农村局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292号)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到户 |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中央财政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以及上年结余金额,测算亩均补贴标准。 | 通过汇总各乡镇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乡镇通过一卡通系统上传经过核实核准的发放清册,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基础信息表内容审核汇总后,提供给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县财政局委托银行通过“一卡通”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 一卡通 | 6月份底之前 | 0552-8212538 | ||||
县农业农村局 | 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3〕381号) | 实际种粮者,到户 |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的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总量、全县符合条件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以及上年结余金额,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 各乡镇在补贴标准确定后,由乡镇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等相关职能站所共同编制信息完整的“一卡通”发放清册,并于2日内通过“一卡通”系统上传核实核准后的补贴发放清册并报送附件2(需签字盖章)至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核定后的粮食种植面积等相关数据,协调金融机构,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县级“一卡通”统一打卡发放。 | 一卡通 | 5月底之前 | 0552-8212538 | ||||
县农业农村局 | 稻谷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 (皖财农〔2022〕1295号) | 稻谷实际生产者,到户 | 根据当年按规定安排的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量、上年结余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我县范围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 各乡镇在补贴标准下达后,及时编制稻谷生产者和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发放清册并上传。县农业农村局主要牵头负责稻谷生产(种植结构调整)指导,督促实施稻谷生产者和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有关政策,会同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公示、核实本地稻谷实际种植面积和植结构调整补贴有关数据,及时把的基础信息表内容审核汇总后,提供给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县财政局委托银行通过“一卡通”将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 一卡通 | 10月20日之前 | 0552-8212538 | ||||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直补资金 | 《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的通知》(蚌水移办﹝2023﹞2号 | 怀远县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人口,到人 | 600元/人/年 | 确定补助人口,乡镇造册上报,县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送县财政局,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8212658 | ||||
县卫健委 | “紧急慰藉”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2022]45号) | 对当年新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 | 3000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核查、县级复核 | 一卡通 | 一次性 | 0552-8212317 | ||||
县卫健委 | “圆梦行动”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2022]45号) | 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失独家庭 | 10000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一卡通 | 一次性 | 0552-8212317 | ||||
县卫健委 | “慢性病救助”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2022]45号) | 计生特扶对象中慢性病患者 | 500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8212317 | ||||
县卫健委 | “大病住院救助”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2022]45号) | 计生特扶对象中当年住院的大病患者 | 3000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8212317 | ||||
县卫健委 | “贫困慰问”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2022]45号) | 计生困难家庭 | 500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8212317 | ||||
县卫健委 | “贫困慰问”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2022]45号) | 计生特扶对象 | 2000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8212317 | ||||
县卫健委 | “大病救助”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2022]45号) | 当年新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伤残死亡的计生困难家庭 | 2000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8212317 | ||||
县卫健委 | “助学成才”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2022]45号) | 对当年考取大学的计生贫困家庭子女 | 2500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8212317 | ||||
县卫健委 | “情暖计生”项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2022]45号) | 手术并发症患者 | 6000 | 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镇核查、县级复核、三级公示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8212317 | ||||
县卫健委 | 独生子女保健费 |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意见的通知》(蚌政秘﹝2013﹞71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意见》(怀政秘﹝2020﹞21号)相关文件规定。 |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领证家庭 | 25元/月/户 | 乡镇计生办通过利导软件生成人员名单→村(居)委会审核、公示→乡镇计生办向县卫健委上报符合人员花名册→县卫健委审核、数据比对、生成人员花名册→县卫健委审核确认、张榜公示→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提供银行打款发放→打入奖励对象一卡通银行账户 | 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季度发放 | 0552-8212076 | ||||
县卫健委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同上 | 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 | 每人发放提前奖励金960元/人/年、1200元/人/年、/1560元/人/年、1800元/人/年 | 个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相关证明→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乡镇计生办审核、张榜公示→县卫健委入户核实、资格确认、张榜公示→向国家奖扶系统录入信息→生成奖扶对象花名册→乡镇计生办登记造册→县卫健委审核审批,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县财政局拨款→农村商业银行打款发放→打入奖扶对象一卡通账户 | 一卡通打卡发放 | 2023年6月 | 0552-8212076 | ||||
县卫健委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同上 | 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家庭 | 残独家庭标准620元/月,失独家庭提标800元/月,手术并发症补助标准一级520元/月/人、二级390元/月/人、二级260元/月/人 | 个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相关证明→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乡镇计生办审核、张榜公示→县卫健委入户核实、资格确认、张榜公示→向国家特扶系统录入信息→生成特扶对象花名册→乡镇计生办登记造册→县卫健委审核审批,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县财政局拨款→农村商业银行打款发放→打入特扶对象一卡通账户 | 一卡通打卡发放 | 2023年6月 | 0552-8212076 | ||||
县卫健委 | 计划生育家庭提前(扩面)奖励扶助 | 同上 |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 | 每人发放提前奖励金960元/1200元 | 个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相关证明→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乡镇计生办审核、张榜公示→县卫健委入户核实、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生成奖扶对象花名册→乡镇计生办登记造册→县卫健委审核审批,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县财政局拨款→农村商业银行打款发放→打入提前奖扶对象一卡通账户 | 一卡通打卡发放 | 2023年6月 | 0552-8212076 | ||||
县卫健委 | 提高特别扶助标准 | 同上 |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 | 残独家庭提标200元/月,失独家庭提标210元/月,手术并发症提标50元/月 | 根据国家系统确认的特扶对象→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乡镇计生办审核、张榜公示→县卫健委入户核实、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生成特扶对象花名册→乡镇计生办登记造册→县卫健委审核审批,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县财政局拨款→农村商业银行打款发放→打入特扶对象一卡通账户 | 一卡通打卡发放 | 2023年6月 | 0552-8212076 | ||||
县卫健委 | 落实老年护理补贴制度 | 同上 | 60周岁以上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家庭 | 对60周岁以上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1200元的护理补贴。 | 根据国家系统确认的60周岁及以上的特扶对象→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乡镇计生办审核、张榜公示→县卫健委入户核实、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生成特扶对象花名册→乡镇计生办登记造册→县卫健委审核审批,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县财政局拨款→农村商业银行打款发放→打入特扶对象一卡通账户 | 一卡通打卡发放 | 2023年8月 | 0552-8212076 | ||||
县卫健委 | 扩大特别扶助金覆盖面 | 同上 | 符合计生特扶条件、未满49周岁的子女死亡家庭 | 符合计生特扶条件、未满49周岁的子女死亡家庭纳入特别扶助范围,按当年特别扶助对象标准50%发放 | 个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相关证明→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乡镇计生办审核、张榜公示→县卫健委入户核实、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生成特扶对象花名册→乡镇计生办登记造册→县卫健委审核审批,向财政局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申请拨款→县财政局拨款→农村商业银行打款发放→打入扩面特扶对象一卡通账户 | 一卡通打卡发放 | 2023年6月 | 0552-8212076 | ||||
县乡村振兴局 |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号) | 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职教育的在校学生 | 3000元/学年 | 3000元/学年 | 3000元/学年 | 3000元/学年 | 本人申请-镇村审核-县级审批 | 一卡通 | 分学期发放 | 0552-8212976 | |
县医保局 | 医疗救助 | 《蚌埠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蚌政办秘〔2022〕58号) | 特困户、低保户、边缘户、监测户、支出型困难家庭 | 根据救助金额不等按照实际救助比例资金发放 |
1.依申请人向村(社区)书面申请医疗救助,2.村(社区)经评议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提交乡镇(街道)负责医疗救助业务的办公室。3.乡镇政府在接到申请后派人入户调查、审核,在最终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上报县医保中心。4县医保中心经复审后符合条件的由医保中心、各乡镇、村(社区)同时公示5.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县医保中心予以支付医疗救助款,并通过“惠民一卡通银行卡”(粮补本(卡))发放医疗救助金。 | 一卡通 | 季度 | 0552-2225508 | ||||
县应急管理局 |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476 号) |
受灾困难群众发放到户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一卡通 | 年度 | 0552-8212990 | |||||
县住建局 |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 安徽省住建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建村【2023】34号 | 五保、低保、贫困户等“六类'人群 | 要求新建不低于20000元,维修不低于6000元 | 市级文件要求新建29000元,维修10000元 |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 一卡通 | 按批次发放 | 0552-8213811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一般人工造林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皖政[2017] 62号)/《蚌埠市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蚌发办(2021)35号 | 造林主体 | 500元/亩/年 | 500元/亩/年 | 乡镇统计,县级初验,省市林业部门终验,对验收合格的面积发放补贴资金 | 一卡通 | 年度一次性发放 | 0552-8216533 | 省、市补助资金下达后根据实际完成面积平均分配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林下经济 | 《蚌埠市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 蚌发办(2021)35号 |
实施主体 | 1000元/亩/年 | 乡镇统计,县级初验,省市林业部门终验,对验收合格的面积发放补贴资金 | 一卡通 | 年度一次性发放 | 0552-8216533 | 根据上级部门具体下达资金发放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设施花卉 | 《蚌埠市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 蚌发办(2021)35号 |
实施主体 | 3000元/亩 | 乡镇统计,县级初验,省市林业部门终验,对验收合格的面积发放补贴资金 | 一卡通 | 年度一次性发放 | 0552-8216533 | 根据上级部门具体下达资金发放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露天花卉 | 《蚌埠市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意见》 蚌发办(2021)35号 |
实施主体 | 1000元/亩 | 乡镇统计,县级初验,省市林业部门终验,对验收合格的面积发放补贴资金 | 一卡通 | 年度一次性发放 | 0552-8216533 | 根据上级部门具体下达资金发放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森林长廊造林 |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森林长廊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20〕17号) | 实施主体 | 990元/亩/年 | 乡镇自查,县级第三方复核,对验收合格的面积发放生态效益补贴资金 | 一卡通 | 年度一次性发放 | 0552-8216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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