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28 09:41 来源: 怀远县褚集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对居住在本市我辖区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等,根据其困难程度和失能程度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提供生活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具体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一)  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70周岁前1个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入住敬老院、福利院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委托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为申请。申请时须填写《蚌埠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表1);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五保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A4幅面),并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受委托人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并验原件;属敬老院或福利院代为申请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并验原件和所在敬老院或福利院书面证明。

(二)  受理

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当场予以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由村(居)委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调查信函等形式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时申请人应予配合。对证明材料齐全、核实情况属实的,村(居)委会应及时签署调查意见,上报所在乡镇(街道)民政事务所。

(三)  审核

乡镇(街道)民政事务所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上报所在区民政局。

(四)  审批

区民政局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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