淝河乡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19-04-10 14:56 来源:怀远县淝河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淝河乡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为预防和妥善处置我乡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我乡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参照《蚌埠市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结合我乡的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我乡由于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早介入、果断采取相应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我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适用范围及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境内发生的20人以上重大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信访人行为激烈,阻塞交通,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和重点场所、妨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损坏接待场所公私财物、威胁、侮辱、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一)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是指在我乡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和违反国务院新《信访条例》进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非法集体罢工、停产、堵路;

    5、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6、其他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二)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上访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2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20人以上(含20人)、1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3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及时处理。一旦出现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所在地行政村、单位、企业等责任主体,要按照新《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工作方法,迅速作出反应,并及时向乡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信息。责任单位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确保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2、整合力量,科学应对。一旦出现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乡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要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和应急资源,确保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赶赴现场配合责任单位做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地处置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3、预测预警,超前防范。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体性、突发性问题,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预测预警、超前防范。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信息排查分析周报制度,加强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在日常管理中认真落实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防范水平,争取工作的主动权。

 4、有理有节,科学处置。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要注意掌握策略,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准确把握时机。做到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不激化矛盾,更不无原则乱开政策口子。

   四、应急报告

   1、报告程序。凡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各村、单位负责人应当准确及时掌握情况,立即向乡维稳中心、乡派出所、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和群体性、突发性处置指挥中心报告信息。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随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发生漏报、瞒报或因信息延误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维稳中心、乡党政办公室接到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信息报告后,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缓急程度,迅速向县委、县政府两办书面报送信息。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的指示,一方面做好落实工作,另一方面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各自的上级机关报送情况。乡政府值班电话:8971600、维稳中心值班电话8972378、派出所报警电话8971166。

2、报告内容

(1)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有关人员姓名。

   (2)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规模、目前状况等简要情况。

   (3)事后有无采取措施、目前控制情况及可能发展的态势。

    3、报送形式。信息报送应视紧急程度,在第一时间可用电话形式口头报送,然后通过书面续报。书面报告必须在得知信息后2小时内报送到上级有关部门。

    五、指挥系统及职责

    1、决定启动预案。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研究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并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成立现场指挥中心。

    2、确定现场总指挥。应急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现场总指挥,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必要时由党委书记或乡长亲自担任,也可指定其他领导为现场总指挥。

    3、组建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乡政府办公室、派出所、综治维稳中心、宣传部门、卫生院、所在地行政村和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组成。

   4、明确指挥部成员职责

    (1) 现场总指挥。主要负责对整个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了解和听取群体性事件情况报告,研究制订处置对策,督促落实处置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的上报下达,根据领导的指示负责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

    (3) 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负责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配合责任单位做好现场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

    (4) 村、单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所发生地的村、单位主要干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做好处置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协助乡政府、派出所、上级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5) 乡宣传口。负责公众舆论的引导,做好新闻报道的把关和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消除群众恐慌心理。

    (6) 乡卫生院。负责现场救护和处理。

    (7) 责任主体。主要是指事发所在地的村、单位和发生事件所涉及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参与人员的说服教育和疏导劝返工作,并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处置工作。

    (8) 有关职能部门。主要是指涉及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工作负有责任的相关职能部门,其职责是根据各自职能进行政策论证,配合责任主体做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现场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

    六、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事件发生地的主要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疏导、稳控,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乡指挥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也应在接到信息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做好处置工作。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 迅速查清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产生的原因、规模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2)向党委书记、乡长报告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置意见。

   (3) 组织力量维护现场秩序。

   (4) 召集责任主体和乡、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处置方案,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和责任。

   (5) 根据现场情况,注意方式方法,建议选出5名事件参与者作为代表,到乡综治维稳中心接待室,听取群众的情况反映和诉求、要求。

   (6) 与乡派出所领导分析研究情况,如必要适时采取强制措施。

   (7) 向到场的上级领导报告情况,执行落实领导指示。

   (8) 根据事态发展,决定向上级报告事件的发生时间,发生原因,并审核报告内容。

   (9) 事件得到平息后,及时研究布置善后工作。

  (10) 保管好有关工作台帐及资料,分类归档,并总结经验,确保类似情况今后不再发生。

    七、其他

    1、各村、单位和乡直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好各自应急处置重大群件性、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抓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要保持通讯畅通,落实好交通工具,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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