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淝河粮库3万吨粮仓扩建工程BB2019HYGCZ117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8 17:09 来源:怀远县淝河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项目编号所属地区蚌埠市项目名称怀远县淝河粮库3万吨粮仓扩建工程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2日截止时间见公告内容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怀远县淝河粮库3万吨粮仓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BB2019HYGCZ117


招标代理人: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蚌埠市淮上区政务对面永昌国际C座15楼1509室


项目性质:工程


项目地点:怀远县境内


实施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项目内容:本工程为怀远县淝河粮库3万吨粮仓扩建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怀远县淝河乡中淝村。主要内容为:淝河粮库5#粮仓、6#粮仓扩建工程,总面积约为3949平方米,其中5#面积约为1499平方米,6#仓库面积约为245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怀远县淝河粮库3万吨粮仓扩建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怀远县淝河乡中淝村。主要内容为:淝河粮库5#粮仓、6#粮仓扩建工程,总面积约为3949平方米,其中5#面积约为1499平方米,6#仓库面积约为245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资概算:156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批准文号:怀发改许可【2019】136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完成一个或一个以上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4年1月1日以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时间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二)项目经理要求


1、资质: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完成一个或一个以上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4年1月1日以来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时间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三)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前两年内未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及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四)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查询。


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④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查询。


2、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根据蚌埠市《关于建筑工程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政处罚与招标投标联合惩戒的通知》(蚌政秘﹝2019﹞60号)规定,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在一年内同一项目被本市相关部门两次处罚的,自第二次处罚发文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接受其投标;在一年内同一项目被本市相关部门三次处罚的,自第三次处罚发文之日一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五)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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