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进一步促进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五绿”任务,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促进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效率保护,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切实推进林长制改革往深处走、往实里做往新里创。
——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林业多种功能效益,建立健全以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机制创新为引领的生态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实现途径。
——打造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验区。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一规划,整体施策,全地域联动,全要素配套,宜林则林、山水同治、田湖共修、乔灌草结合,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
——打造淮河生态经济带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围绕淮河—茨淮新河—芡河这一主线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绿色发展样板区,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优化区域生态系统,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一体化生态廊道,顺应自然山水同脉同源构建区域化生态网络,为淮河—茨淮新河—芡河这一主线生态经济带发展提供生态支持。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县、乡、村三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完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创新建立茨淮新河、平阿山林场、滨淮湿地公园和四方湖自然保护区四个林长制示范区,打造青山绿水般的生态环境。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1.2%,林木总蓄积量达到32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到22亿元,湿地保护率超过70%。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护绿,切实保障林业生态安全。
1.实施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通过退耕还湿、湿地植被重建、污染控制、清理淤泥等方式对滨淮省级湿地公园、四方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保护地进行保护和修复,突出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原真性和整体性保护。创新运行机制,完善政策支持,健全法治保障,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2.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坚持系统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机制,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继续实施“荆山绿化”工程,加大对荆山、平阿山的石质山地环境修复治理能力。将荆山、平阿山的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滥砍滥伐森林和林木、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等纳入日常重点工作。
(二)加快增绿,推进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
1.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围绕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的目标,结合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要求,落实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绿化责任。加强公益林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将我县境遇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重要河流及重要县乡道路进行绿化提升,补植补造补齐森林长廊空白段,持续加大我县绿量,加大森林抚育力度,提升森林长廊工程建设质量。拓展公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发挥社团组织作用,广泛营造内涵丰富的多主题纪念林。
2.开展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以全面提高造林质量为抓手,加大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繁育力度,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科学确定造林树种和植被恢复方式,宜林则林、宜封则封,综合采取抚育间伐、补植补造等措施,调整树种结构、林种组成,不断提升森林的多种功能效益。
3.深入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工程。统筹推进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各项工作,聚焦乡村绿化美化,打造“五小园”,实施生态宜居工程;聚焦道路河渠绿化,实施森林长廊工程;聚焦城镇周边绿化;聚焦景区周边绿化,实施增绿添彩工程;聚焦单位(居民小区)周边绿化,实施绿色家园工程,实现全县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资源有效保护,森林面积持续增加。
(三)严格管绿,加强林业执法监管。
1.开展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森林防火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预警监测系统、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林火阻隔系统,提升森林预防队伍能力建设。
2.全面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执法与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和完善各级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和方案。
3.完善森林资源监管体系。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最新林业科技成果,建立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一体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形成量质并重管理、实时监测与服务体系。开展林业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价,适时发布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科学用绿,促进林业资源持续高效利用。
1.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发展。促进林业产业创新和企业创新,将生态保护、生态利用融入林业产业发展全过程,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森林认证,发展绿色生态产品。积极培育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森林文化等新兴产业和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形成区域化产业集群。实施林业精准扶贫,促进贫困人口从林业获得的收入逐年增长。
2.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森林生态补偿。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探索建立跨区域森林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地位特别重要的非国有公益林和其他林木,尝试采用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委托经营管护。鼓励林权所有人对公益林和退耕还生态林进行生态产业化利用,引导各种社会主体参与,创新“用绿”补偿模式。
(五)深化活绿,创新林业发展支持保障机制。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户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的方式解决承包林地细碎化问题,引导部分不愿经营或不善经营的农户流转林地经营权。推广收益比例分成或“实物计价、货币结算”方式兑付流转费,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2.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鼓励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建立健全林权交易和林权融资市场体系,激发林业创新发展活力,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林产品和生态产品需求。开发利用森林多种功能,实现集体林业增绿、增效、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强化林业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林业经营主体特点
和贷款需求,开发抵押率高、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的贷款品种,林权抵押和林业贴息要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设立林权抵押贷款服务绿色通道、简化办贷流程、提高办贷效率。
(六)创新建立四个林长制示范区。
到2025年我县将重点围绕重要林场、重要河道、公园、湿地创建四个林长制示范区,围绕“一林一案”组织实施,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森林保护发展责任体系。
1.茨淮新河林长制示范区。
(1)建设目标。创建茨淮新河林长制示范区,茨淮新河总长度39.2公里,充分发挥县级林长的带头作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良性循环与持续发展的森林生态体系,充分发挥森林游憩的多功能性,保护森林资源。
(2)建设内容。到2025年,完成新造林1539亩,补植490亩,森林抚育11000亩,湿地资源得到保护和增长;加强森林抚育、管护、更新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加强林地保护和修复,健全保护管理制度,完善保护管理体系,建成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
2.平阿山林场林长制示范区。
(1)建设目标。创建平阿山林场林长制示范区,平阿山林场位于唐集镇,总面积545公顷。充分发挥县级林长的带头作用,加强森林抚育、管护、更新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加强林地保护和修复。
(2)建设内容。到2025年,完成新造林1800亩,补植补造100亩, 将林场4000亩的生态公益林纳入日常管护,加大对平阿山林场的修复。将平阿山林场建成重要生态基地及具有自然观光、生态教育、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等多功能的重要生态旅游目的地。
3.四方湖自然保护地林长制示范区。
(1)建设目标。创建四方湖自然保护地林长制示范区,四方湖位于北淝河古城镇至褚集镇段,面积10054公顷,区域范围内林长牵头,相关单位统筹负责,将四方湖自然保护区纳入湿地保护范围之内,限制开发,同时要加强森林抚育、管护、更新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加强林地保护和修复,健全保护管理制度,完善保护管理体系。
(2)建设内容。到2025年,完成新造林任务918亩,完成森林抚育3878亩,湿地保护6000亩,湿地修复500亩;将四方湖自然保护区建设成天蓝、林绿、水清的生态环境,将四方湖自然保护区打造成怀远县的名片。
4.滨淮湿地公园林长制示范区。
(1)建设目标。创建怀远滨淮湿地公园林长制示范区,滨淮湿地公园位于荆山镇、榴城镇,面积430公顷,重点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等工作,将滨淮湿地公园纳入湿地保护范围,维持原生态发展,清除周边的危房、违建等。
(2)建设内容。到2025年完成湿地修复1000亩,湿地资源得到保护和增长;将公园建成淮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恢复的示范点,建成整体形象突出、基础设施完善、湿地景观独特、科普教育与休闲娱乐兼备的湿地生态旅游目的地。
(七)创新开展林长制工作。
1.划定林长责任区。共划定县级林长责任区16个,对每一个县级林长都做严格要求,乡级林长责任区166个,村级林长责任区361个,在全县做到了全域覆盖,同时制定《怀远县建立林长制县级重点生态区域年度实施任务计划表(2017-2021年)》,在县、乡、村重点区域林长点均按规定竖立了林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布林长、副林长的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区域四至范围、工作职责、工作目标,接受群众监督。
2.确定林长会议成员及林长办职责。各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配合林长开展巡林、督导等工作,认真履责,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到位。县级林长办建立了林长提示单制度。全面建立了“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技、一林一员、一林一警”服务平台,及时为林长履职提供服务。
3.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要求每年召开县级总林长会议1次,县级林长会议4次,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4次。
4.建立督察制度。建立林长制督察制度,副县长牵头开展林长制改革督察,通过乡镇自查、现场督察等方式,梳理汇总,将问题报县林长办。
5.建立考核制度。对乡镇进行林长制工作考核,县政府将林长制考核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
6.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工作重点、难点及时发布林长制信息简报,接受群众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创建责任。
县级总林长对创建全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负总责,组织研究改革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林业保护发展重大问题。各级林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鼓励和引导基层大胆探索,推动乡村林长责任细化和落实。
(二)健全推进机制。
坚持分区突进、彰显特色,目前我县已经编制《怀远县建立林长制县级重点生态区域年度实施任务计划表(2017-2021年)》,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县级林长制办公室将加强分类分级指导,细化“五绿”任务、履责、评价方案,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果。
(三)完善要素支撑。
林业主管部门要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谋划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支持。财政部门要健全林业投入保障措施,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政策,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力度。县财政设立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综合奖补资金,充分利用好省、市林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林业特色产业发展。金融监管部门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做好林业信贷和保险等服务,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森林和湿地资源调查,完善林权登记、湿地确权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场部和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道路建设。科技、教育等部门要支持林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四)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利用多媒体融合、多平台传播,全方位宣传改革的目标和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及时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的新鲜经验和成功案例,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