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怀远县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健全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疫情防控执法机制,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要求,强化执法保障作用,强化守法促进作用,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到2025年,全县建立起更加有效的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执法机制,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规章公众知晓率不断提高,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显著增强,公共卫生体系法治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完善公共卫生制度建设
1.严格执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品质量、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卫生健康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
2.加强公共卫生制度审查和清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公共卫生制度建设,严格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对公共卫生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合法性审查机构要提前介入、实施同步审查。备案监督机关要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严格实施公共卫生制度备案审查。及时做好过期公共卫生制度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政府)
(二)规范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执法机制
3.明确执法事项和责任。全面梳理、规范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执法事项,完善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定期清理交叉重复执法事项,及时清除执法盲点。依法确定公共卫生执法队伍、岗位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加强公共卫生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配齐配强公共卫生执法队伍。完善公共卫生执法机构职能,加快公共卫生执法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依法开展规范诊疗行为、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执法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对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依法应对、妥善处理。认真落实公共卫生领域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有效。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隔离、封闭场所、交通卫生检疫等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各类防控措施要与公共卫生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和范围相适应,避免过度执法。(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行医、暴力伤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惩治违反公共卫生法定防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交易,推动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责任单位: 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医疗服务、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机制。强化层级监督和内部约束,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主动接受各类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建立尽职免责制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深化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9.强化公共卫生安全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压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职能要求和工作特点,认真做好涉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工作。县法宣办、县司法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不断扩大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新闻媒体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加强对涉及公共卫生的相关执法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工作,及时提供法律解读。(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0.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普法宣传。深入宣传国家、省市县关于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将公共卫生安全重点法律法规纳入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加大对依法防控典型做法、典型人物的宣传,充分展示依法防控疫情措施的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理解、支持政府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委)
11. 着力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普法教育。将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主要内容。着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等群体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注重发挥“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引导带动作用,及时做好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好向境外归国人员以及在怀外籍人员宣传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相关人员如实报告旅行史信息、病情病史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各乡镇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强化公共卫生体系法治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公共卫生体系法治保障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协调机制。建立怀远县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医保局等单位参与。联席会议统筹全县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协调跨部门、跨乡镇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指导和督促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推动全县公共卫生执法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工作保障。统筹相关经费,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治保障工作经费给予必要保障,着力改善公共卫生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等方面投入。要完善联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