淝河镇村规民约
淝河镇村规民约
为推进淝河镇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 社会治安
1、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卖淫嫖娼,不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务,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6、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养猪、牛、羊。
7、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田间、菜地果园使用农药,应当设立明显的告示牌。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法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 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1)婚事新办。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坚持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大摆宴席。仪式从简,一天办完,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开支原则上控制在2万元以内,酒席20桌以内,直系亲属礼金不超过300元,亲朋好友礼金不超过100元。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型婚礼模式。摒弃滥发请柬、大摆宴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等陋习。严禁在公共场所乱贴红纸、过度“闹婚”、大量燃放烟花鞭炮等不文明行为。
(2)丧事从俭。坚持厚养薄葬,做到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孝敬,让老人安度晚年。人亡故后一律火化,在尊重民俗的情况下,一切从简,文明祭祀,做到不穿白孝服,不扎纸活,不用响器,不唱戏,不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简化丧礼程序,控制丧事规模,开支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以内,酒席30桌以内,办理时间不得超过3天,直系亲属不超过200元,亲朋好友礼金不超过100元,同村村民只吊唁不随礼。推行戴黑纱白花、随礼不坐席、就餐一碗菜。
(3)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党员干部操办婚事应当于举行婚礼7日前书面报告,操办丧事即时口头报告。婚丧事宜办理完毕后,应当于15日内将执行相关规定情况书面备案。婚丧事宜事前报告的内容包括:事由,举办时间、地点,拟邀请人员范围、数量,使用车辆数量、来源,并由本人作出廉洁自律承诺。事后备案的内容包括:事由,举办时间、地点,实际参加人员范围、数量,收受礼金、礼品数量,使用车辆数量、来源,以及落实有关规定情况等。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不看、不传播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反动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7、全面加强村民秸秆禁烧意识,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及秸秆禁烧带来的危害。
三、社会公德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4、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夫妻平等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禁止家庭暴力。
5、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解决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6、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常,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7、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四、“五清一改”清洁家园
为进一步加强村庄清洁,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宣传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并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深入村民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废旧广告牌、无功能建筑以及沟塘黑色水体等进行环境整治,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蓝天绿地安居乐业的一个美好环境。
附则 :
(一)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要求写出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二)本村规民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