淝河镇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12 17:45 来源: 怀远县淝河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建立健全应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镇内各单位相互配合,协调负责,共同行动”的药品安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降低危害;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反应及时,运转高效;的原则,建立“镇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将危害的程度降低到最小化。

、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1、镇政府成立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镇长邵磊同志任总指挥,分管负责人齐程东同志任副总指挥,镇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市场所、卫生院、党政办、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为成员单位。
    2、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
2)研究确定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规则;
3)由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宣布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4)研究解决重大药品安全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5)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是淝河镇开展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2、淝河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镇政府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统一指挥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办辖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负责全镇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向淝河镇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情况;
4)研究、协调、解决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根据处理事故需要,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完成淝河镇政府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
   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工作组,现场指挥工作组,下设调查配合组、紧急事故处理组、配合医疗单位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新闻报道组,负责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事故调查配合组,由镇药品监督办公室负责。掌握辖区药品安全动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做到协调配合到位,随叫随到,工作责任到位,认真负责。
2、紧急事故处理组,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处理突发性的新情况,并将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趋向、建议性现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配合医疗单位救治组,由镇卫生院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组织协调好人员,做好现场的紧急救治,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和上级医疗单位的救治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负责。做好应急处理的物资保障和工作组人员的基本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处理工作组,由镇司法所负责。组织配合相关单位,摸底了解遇难人员及其相关亲属的基本情况,做好家属抚慰工作;
6、新闻报道组,由党政办负责。把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宣传的正确导向,做好信息统一发布工作;
7、警戒保卫组,由镇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预案启动和预警机制
(一)应急预案的启动
   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由重大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食向淝河镇党委、政府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淝河镇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二)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各村委会得到消息后上报淝河镇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向淝河镇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上一级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淝河镇人民政府、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镇政府相关部门,药品行业的工作人员以及广大消费者为安全事故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不得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六、其它事项
(一)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成立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报镇政府卫生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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