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淝河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怀远县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怀农工组〔2023〕12号) 政策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各种乱象,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研判与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23年7月5日,我镇组织起草了《淝河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7月10日,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召集我镇各站所、村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制定《 淝河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三)上会研究
8月27日,经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8月28日正式发文到镇直各部门具体实施。
四、总体任务
全镇围绕以G206、S419为重点的国省县道路沿线“治脏”、“治乱”开展整治,坚持做到“七整治”、努力实现“两提升” 。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整治提升目标、整治提升内容、整治时间步骤、结果运用四个部分,对镇里的整治提升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明确整治提升的内容——“七整治、“两提升”。一是“七整治”是指整治乱搭乱建、整治乱停乱放、整治乱丢乱弃、整治乱拉乱挂、整治乱贴乱画、整治乱排乱倒、整治乱养乱种;二是“两提升”是指提升国省县道路沿线环境、提升乡镇驻地建成区环境。
(二)明确整治时间和阶段。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2月31日。共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8月30日前)、二是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15日前)、三是验收考核阶段(2023年11月20日前)、四是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12月)。
(三)明确工作职责。乡镇党委政府是辖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整体部署、人员调配、群众发动、工作专班组建等,形成由乡镇党委主抓、镇长统筹其他班子成员落实、村干部全体推进的责任体系,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六、创新举措
根据怀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评分细则对各村考核验收结果进行评定,设为优秀村6个、良好村6个、合格村6个、较差村3个。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县里考核情况,对各村进行奖补,奖励总额不超过县里奖补资金 。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坚持高位推动,乡镇主要领导深入基层,督促指导包保区域开展整治提升工作;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横幅、电子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的系列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成立领导小组,对包村干部、村干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和指导。对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各种乱象进行全面整治,巩固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良好基础。
咨询机关:怀远县淝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淝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张俏冉
联系方式:0552-89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