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蚌埠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经鉴定为门诊常见慢性病后,不同病种有对应的年度限额,每增加一种常见慢性病病种,在单个病种最高限额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
2.蚌埠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常见慢性病患者经鉴定通过后,不同病种有对应的年度限额,在单个病种最高限额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限额增加800元,最多增加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