淝河镇对蚌埠靓淮河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蚌埠靓淮河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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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0590155968J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冉凡荣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证件类型 | -- |
证件号码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蚌怀淝河罚字﹝202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违法事实 | 2024年1月,蚌埠靓淮河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淝河镇胡圩村土地灌溉站。所占土地是淝河镇胡圩村集体土地。目前灌溉站已建成,占地面积547.91平方米,其中,未办理用地手续面积为268.5平方米,占地类型为耕地。符合淝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至今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45条的规定。依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2条的规定,蚌埠靓淮河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地建设行为符合立案条件,建议立案查处。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45条的规定。依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2条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其他-退还土地;其他-没收非法建筑物;罚款 |
处罚內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68.5平方米土地给淝河镇胡圩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68.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面积为268.5平方米的灌溉站; 3.并处非法占用的268.5平方米耕地每平方米200元罚款,罚款53700元人民币,共计罚款53700元人民币。 |
罚款金额(万元) | 5.37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0-15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7-10-15 |
处罚机关 | 淝河镇人民政府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3210030441569 |
数据来源单位 | 淝河镇人民政府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03210030441569 |
地方编码 | 340321 |
公示期 | 2024-10-18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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