淝河镇关于印发《怀远县淝河镇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县直派驻机构:
现将《怀远县淝河镇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淝河镇委员会 怀远县淝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淝河镇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以下简称“两项政策”)的衔接并轨,高效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根据《蚌埠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蚌民〔2025〕29号)、《怀远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出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怀办发〔2024〕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项政策”衔接并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要求,坚持将做好“两项政策”衔接并轨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阶段性工作,围绕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这一主线,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和救助帮扶政策为重点,着力推动“两项政策”在标准、体系等方面衔接并轨,进一步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网。
二、总体目标
以“两项政策”衔接并轨为契机,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救助帮扶政策为重点,实现“两项政策”在统一标准体系、分类帮扶体系、完善工作体系、规范监测体系、动态管理体系、健全责任体系方面的衔接并轨。通过试点工作,推动“兜底民生”向“品质民生”转变,促进低收入人口摆脱困境走向共同富裕。
三、工作任务
(一)统一标准体系
在过渡期内,暂保持低收入人口5类人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困难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低收入人口),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本属于低收入人口的范畴,包含在上述不同类型低收入人口之中,将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以外的困难群众,通过政策调整,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低收入人口(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认定范围的按照其他低收入人口予以监测)。待过渡期结束后,取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群,保持低收入人口5类人群,持续开展常态化帮扶。
1.统一核算标准。综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核算标准,统一家庭收入范围、家庭收入核算方式、家庭支出扣减办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范围及办法,并通过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所有申请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对象进行家庭财产经济状况核对。
2.优化认定指标。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指标增加住房安全、饮用水安全等指标外,其他四类低收入人口现有认定指标保持不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评估标准,开展家庭住房安全、饮用水安全及家庭成员劳动就业能力认定评估。
(二)分类帮扶体系
由镇民政、乡村振兴工作站牵头,将联审联批工作组进行整合,增加镇应急管理、医疗保障、学区、村镇规划、人事、社会保障、计生、水利、残疾人等核查范围,结合各自职责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并对新申请低收入5类人群提供已帮扶政策汇总。
(三)完善工作体系
1.推动工作队伍融合。将镇、村两级承担乡村振兴职责工作队伍与民政工作队伍融合,共同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摸排,对大数据比对发现的疑点线索共同入户调查,形成一支队伍、一本台账、一套数据、一门口径。
2.统一服务窗口。在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办事大厅设立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窗口,明确服务职责、事项和人员,同时为申办救助服务有困难的群众提供代办服务,通过“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和群众满意度。
3.统一认定流程。低收入人口审核认定,按照居民申请、镇受理或委托村受理,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机制,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的低收入人口,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困难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人口由民政部门统一上传至“安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依据困难情况纳入相关救助待遇。
(四)规范监测体系
线下动态监测。发挥镇、村两级队伍主动发现作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群众遇困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集中排查,基层网格员每月入户走访不少于一次,主动排查发现潜在救助帮扶对象。
(五)动态管理体系
识别纳入后,经过救助帮扶,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的返贫致贫风险,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不符合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退出低收入人口信息系统。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监测对象、达到退出标准的低收入人口按规定程序退出。
(六)健全责任体系
1.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张国斌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邵磊同志任组长的工作协调推进专班,专职党委副书记及分管组织、民政、乡村振兴、为民服务大厅的领导为副组长,镇民政、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医疗保障、学区、村镇规划、人事、社会保障、计生、水利、残疾人等负责人作为协调推进专班成员,专班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办公室,具体实施试点工作。
2.统一人员管理。镇协调推进专班对现有民政与乡村振兴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调度管理,承担“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镇民政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低收入人口认定小组,具体开展认定工作,并将负责民政工作专干和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专干整合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专干,承担本级社会救助工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基层网格员负责所在网格的低收入人口监测排查,协助落实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
附件:1、淝河镇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
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专班
2、怀远县两项制度衔接并轨:一门受理全科会诊分类施策登记表
3、怀远县淝河镇低收入救助申请登记表
附件1
淝河镇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
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
工作协调推进专班
为切实做好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淝河镇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国斌 淝河镇党委书记
邵 磊 淝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年福厂 人大主席
陆甄祥 党委副书记
周 瑾 党委副书记
朱亚菲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
齐程东 副镇长
陈家发 副镇长
张俏冉 副镇长
王梦珂 镇人大副主席、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宵馨 民政负责人
冯梦煜 乡村振兴、村镇规划办负责人
陈国利 财政所所长
胡 波 党建办工作人员
聂玉飞 应急管理负责人
易 杰 中心学校总支书记
赵明明 居保办主任
李扬成 残疾人联合会专职委员
李 杨 民政工作人员
鲍春蓓 民政工作人员
程 康 民政工作人员
高 坤 民政工作人员
龚晶晶 乡村振兴工作站工作人员
郭怀军 乡村振兴工作站工作人员
赵晓荣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计生)
李景凤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医疗保障)
邵国宏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水利)
陈亚辉 陈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兆让 河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 波 红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年介英 胡圩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季传林 季圩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霍加良 看疃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冯顶永 岭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 华 刘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骆雷飞 马路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崔海卫 庙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蒋 静 南海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钱心飞 钱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玉忠 仁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邵 玉 三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邵宽路 邵楼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年夫联 泗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 波 太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姚海南 滕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胡敏记 新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常浦克 中淝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红松 中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协调推进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办公室,陆甄祥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张俏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试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督促等职责,定期向上级协调推进专班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镇民政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专班办公室成员,负责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附件2
怀远县两项制度衔接并轨:一门受理 全科会诊 分类施策登记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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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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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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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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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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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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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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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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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类别 |
□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 □低保边缘家庭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临时救助 □防返贫监测帮扶 □残疾帮扶 □救灾救助 □医疗救助 □教育救助 □住房救助 □就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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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近亲属 中有无申办事项 经办人员、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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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 生活 家庭 成员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年龄 |
性别 |
与申 请人 关系 |
婚姻 状况 |
健康状况(健康、一 般、残疾、患病) |
职业 状况 |
年收入 |
年刚 性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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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共 同生 活赡 抚扶 养人 信息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与申 请人 关系 |
婚姻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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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赡(抚、扶)养费 |
健康状况(健康、一般、残疾、患病) |
职业 状况 |
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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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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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两委初核意见 |
经初核: 我 村(居) 家庭, 人,建议纳入(给予): □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 □低保边缘家庭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临时救助 □防返贫监测帮扶 □残疾帮扶 □救灾救助 □医疗救助 □教育救助 □住房救助 □就业救助
盖 章 年 月 日 |
民政、 乡村振兴负责人意见 |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镇专班研究意见 |
经研究审核,同意对 家庭的审核意见,请镇 办理。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职业状况填写以下分类:①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②在职职工;③灵活就业人员;④登记失业人员;⑤未登记失业人员;⑥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⑦其他人员(18周岁以下)。
2.家庭经济状况填写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等情况。
附件3
怀远县淝河镇低收入救助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