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淝河镇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9 11:34 来源: 怀远县淝河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依据蚌埠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蚌民202529号)、《怀远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出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怀办发202444号)文件要求,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推动“两项政策”衔接并轨,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构建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为指引,将“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视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阶段任务,围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监测平台和帮扶政策,筑牢防贫底线,保障民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5年3月25日,我镇民政所组织起草了怀远县淝河镇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3月25日我镇民政所召集我镇各站所、村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制定 怀远县淝河镇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 》,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5日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会议审议

    4月28日,经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4月28日正式发文到各村、县直派驻机构、镇直各部门具体实施。

    四、工作目标

    借助政策衔接并轨契机,完善监测平台和帮扶政策,实现“两项政策”在多体系的衔接。通过试点,推动“兜底民生”迈向“品质民生”,助力低收入人口走向共同富裕。

    五、主要内容    

    1.统一标准体系:过渡期内,保持低收入人口5类人群,将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除低保、特困人员外的困难群众纳入相应低收入人口类型,过渡期结束后取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群;统一核算标准,包括家庭收入范围、核算方式、支出扣减办法等,并通过核对平台核查家庭财产经济状况;优化认定指标,低保对象增加住房安全、饮用水安全等指标。
    2.分类帮扶体系:由镇民政、乡村振兴工作站牵头整合联审联批工作组,增加多个部门核查范围,结合职责开展救助帮扶,并为新申请低收入5类人群提供已帮扶政策汇总。
    3.完善工作体系:推动镇、村两级乡村振兴与民政工作队伍融合,共同开展走访摸排等工作;在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窗口,提供代办服务;统一认定流程,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机制,一般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后上传至信息平台。
    4.规范监测体系:发挥镇、村两级队伍主动发现作用,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集中排查,基层网格员每月入户走访不少于一次,主动排查潜在救助对象。
    5.动态管理体系:对识别纳入的低收入人口,经救助帮扶后符合条件的标注“风险消除”或退出系统,按规定程序退出。
    6.健全责任体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的工作协调推进专班,明确成员及职责,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办公室;对现有民政与乡村振兴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调度管理,组成低收入人口认定小组,整合专干,基层网格员负责监测排查。

    六、保障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的工作协调推进专班,专职党委副书记及分管多领域的领导为副组长,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班负责实施试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办公室,明确了各级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统一人员调度,整合工作队伍:镇协调推进专班对民政与乡村振兴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统一调度管理。整合形成低收入人口认定小组开展认定工作,将民政和乡村振兴专干整合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专干,负责相关工作。基层网格员协助监测排查和落实帮扶政策,构建起完整的工作队伍体系。
    3.规范监测流程,实行动态管理:线下通过镇、村两级队伍主动发现,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集中排查,基层网格员每月入户走访不少于一次,主动排查潜在救助对象。对识别纳入的人员,根据帮扶效果,对收入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风险消除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或退出系统,实现精准动态管理。

    


    解读机构:淝河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民政所 刘宵馨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2-8971001

地址:淝河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fhzdzb60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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