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怀远县淝河镇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依据《蚌埠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蚌民〔2025〕29号)、《怀远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出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怀办发〔2024〕44号)文件要求,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推动“两项政策”衔接并轨,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构建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为指引,将“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视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阶段任务,围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监测平台和帮扶政策,筑牢防贫底线,保障民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5年3月25日,我镇民政所组织起草了《怀远县淝河镇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3月25日我镇民政所召集我镇各站所、村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制定《 怀远县淝河镇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 》,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5日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上会讨论
4月28日,经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4月28日正式发文到各村、县直派驻机构、镇直各部门具体实施。
四、工作目标
借助政策衔接并轨契机,完善监测平台和帮扶政策,实现“两项政策”在多体系的衔接。通过试点,推动“兜底民生”迈向“品质民生”,助力低收入人口走向共同富裕。
五、主要内容
1.统一标准体系:过渡期内整合人群分类,统一核算标准并优化认定指标;过渡期后取消“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续帮扶低收入人口。2.分类帮扶体系:民政和乡村振兴工作站牵头整合联审联批工作组,多部门协同开展救助帮扶并提供政策汇总。
3.完善工作体系:融合工作队伍,统一服务窗口并提供代办服务,规范认定流程,提高救助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4.规范监测体系:发挥镇、村两级队伍作用,每年集中排查,网格员每月走访,主动发现潜在帮扶对象。
5.动态管理体系:对帮扶后符合条件的对象标注“风险消除”或退出系统,按程序操作。
6.健全责任体系:成立专班落实主体责任,统一人员管理,明确各方职责。
六、保障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的工作协调推进专班,专职党委副书记及分管多领域的领导为副组长,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班负责实施试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办公室,明确了各级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统一人员调度,整合工作队伍:镇协调推进专班对民政与乡村振兴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统一调度管理。整合形成低收入人口认定小组开展认定工作,将民政和乡村振兴专干整合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专干,负责相关工作。基层网格员协助监测排查和落实帮扶政策,构建起完整的工作队伍体系。
解读机构:淝河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民政所 刘宵馨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2-89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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