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25年危房改造工作提示单
一、保障对象
(一)根据上级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要求,今年调整并扩大政策支持覆盖范围,在往年对于农村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住房实施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易返贫致贫户的住房列入危房改造审核的范围内。
(二)今年危房改造任务,根据今年年初各乡镇上报全年计划为184户,各乡镇务必按要求完成上报计划数,今年在10月前完成任务,且按要求录入改造系统。
(三)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由乡村振兴会同有关部门认定。
(四)不得提供虚假身份、认定材料等骗取危房改造实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施工验收标准
目前是乡村振兴之年,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已显著提高,新建29000元、维修10000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农村危房施工及验收也必须提高要求:
(一)所有房屋必须基础稳定,房屋底部及顶部必须有圈梁,房屋四角必须有构造柱;
(二)墙体必须使用实墙、门窗过梁长度符合要求;
(三)房屋面不得使用石棉瓦、彩钢瓦等简易材料。行条、板面需满足要求不得使用直径不足或板面过旧的材料;
(四)室内外需批腻子、涂料,门窗要安装完毕边口需粉刷;
(五)电线必须使用合格电线,不允许乱搭乱设,必须用线卡横平竖直做到美观大方;
(六)房屋必须有厨房、卫生间,厨房卫生间必须做到功能完善、相互隔断;
(七)入户道路必须畅通硬化,危房前要喷涂改造标识;
(八)房屋必须有必要的生活用品严禁空房无生活痕迹;
(九)拆旧建新,旧房屋必须拆除;
(十)房屋未经验收不得居住,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有其自行承担。
以上危房改造工作提示内容望各乡镇认真遵守执行,并转达各村、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户。上级业务单位及纪检、审计单位将不定期监督检查,望大家建设美观、经济、实用符合要求的房屋,顺利通过验收。对不达标的房屋一律不予验收、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