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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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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00304421X/201607-0000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怀远县淝南乡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7-18 00:00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名 称:
农村低保标准调整
关
键
词:
农村低保标准调整
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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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4421X/201607-00004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怀远县淝南乡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7-18 00:00
名 称:
农村低保标准调整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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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成文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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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
词:
农村低保标准调整
农村低保标准调整
发布时间:2016-07-18 00:00
来源: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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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4月起,怀远县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补助进行了提标,
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2400元调整为年人均3180元。一类从每人每年16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160元;二类从每人每年14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80元;三类从每人每年10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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