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淝南镇2019年五保保障标准
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蚌政办秘〔2018〕162号),我县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照料护理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城市低保
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户月人均555元提高至575元。
二、农村低保
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4428元提高至4588元。
三、特困供养
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户月人均402元调至575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户月人均580元调至675元。
四、照料护理补贴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全失能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由100元提高至150元;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半失能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由60元提高到90元;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全失能照料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230元提高至270元;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半失能照料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180元。
上述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怀远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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