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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00304421X/201607-00005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怀远县淝南乡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7-18 00:00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成文日期:
名 称: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关
键
词: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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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4421X/201607-00005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怀远县淝南乡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7-18 00:00
名 称: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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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有效
成文日期:
文 号: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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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发布时间:2016-07-18 00:00
来源: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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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一、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
二、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其中:生活费年人均4920元、水电和设施维护及办公费年人均500元、门诊医疗费用年人均580元。
上述标准从2016年4月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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