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脱贫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怀政办〔2016〕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怀远县生态脱贫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0月24日
怀远县生态脱贫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和《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123”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蚌发〔2015〕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并重,加大贫困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投入和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实施环境整治、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态恢复工程建设
1、继续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2016年森林覆盖率达21.1%,到2020年,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森林覆盖率达35%以上(县林业局负责)。
2、实施“退网还湖工程”,2016年对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较为集中的水体(芡河湖、四方湖)的围网养殖、网箱养殖、滩涂养殖的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制定合理的整治方案,2017年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围网养殖、网箱养殖、滩涂养殖,力争到2018年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100%达到Ⅲ类(县水产局负责)。
3、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年完成高标准农田改造25万亩(县国土局负责)。
(二)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继续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力度。2016年完成寨头村、腾元村、古阳村、姚山村、胡巷村、梨园村、兰桥村、白莲坡村等8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完成石山村、郑岗村、柳沟村、联南村、陆圩村、瓦房村、杨圩村、中郢村、梅郢村、联合村等1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到“十三五”末,新增完成全县54个行政村的环境连片整治任务(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负责实施)。
2、开展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到2016年底,30%的乡镇、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到2017年,70%的乡镇、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力争到2018年,全县所有乡镇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县住建局负责)。
3、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16年重点推进包集、常坟、河溜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17年,按照省下达的美丽乡村计划任务,因地制宜地推进省级美丽乡镇、美丽乡村和市级美丽乡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使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力争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负责实施)。
4、开展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18年对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回头看。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到2018年,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重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基本得到资源化利用(各乡镇负责,县农委、环保局参与)。
(三)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1、发展生态种植业。围绕怀远石榴、白莲坡贡米、优质糯米、沙沟西瓜等品牌优势,依托高标准农田改造契机,推广生态绿色种植技术,加快特色生态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力争到2018年形成怀远优质石榴产业基地、白莲坡贡米生产基地、全国优质糯米生产基地等中国耳熟能详的生态绿色品牌优势(县农委负责)。
2、发展生态养殖业。扶持培育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发展规模养殖;推广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发酵床零排放技术、林下养殖技术、规模生态放养技术和绿色饲料技术,发展健康生态养殖;通过沼气利用技术,为农户提供清洁能源;利用畜禽养殖粪便加工制作有机肥,培育有机肥生产龙头企业,为粮油生产提供优质肥料。力争到2018年我县建成安徽重要的生态生猪养殖基地、生态土鸡养殖基地、生态水产养殖基地、有机肥生产龙头企业基地(县农委负责)。
3、实施微观生态农业工程。实施小果园、小菜园、生态庭院工程,通过猪—沼—园(小果园、小菜园)、林(小果园、小竹园、小林园)—鸡、农田稻—鱼(小龙虾、鸭)、无土栽培蔬菜治理污水技术等微观生态农业模式,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农户发展生态农业经济(县林业局、环保局牵头,各乡镇负责实施)。
(四)大力开展生态创建
1、大力开展生态村创建。每年分别成功创建1-2个省级生态村、1-3个市级生态村,5-10个县级生态村,力争2020年我县省级生态村达到16个,市级生态村数量达到20个。2017年之前,每个乡镇至少完成一个县级以上生态村创建任务(县环保局负责,各乡镇参与)。
2、大力开展生态乡镇创建。每年分别成功创建1-2个省级生态乡镇、1-3个市级生态乡镇,力争2020年省级生态乡镇数量达到9个、市级生态乡镇数量达到12个(县环保局负责,各乡镇参与)。
3、推进怀远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通过怀远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打造生态品牌,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力争到2020年怀远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为切实做好生态脱贫工作,成立生态脱贫工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加强与上级和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
(三)强化环境监管。推进环保监管体系向农村延伸,实施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制度。推行“河长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县、乡、村三级水体的性质,分别确定各级水体的河长,负责对属地水体的排污监管、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切实保持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生态扶贫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营造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怀远县生态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怀远县生态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明廷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褚作敏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李绪林 县财政局局长
朱兴涛 县农委主任
魏 抗 县国土局局长
张传卫 县住建局局长
王友芳 县林业局局长
唐复兴 县水产局局长
常兆武 荆山镇政府筹备组组长
成德举 榴城镇政府筹备组组长
宋玉萍 白莲坡镇镇长
陶广元 常坟镇镇长
尚元泰 唐集镇镇长
梅允玉 万福镇镇长
熊 飞 兰桥乡乡长
杨 光 徐圩乡乡长
王 冲 龙亢镇镇长
杨亚辉 河溜镇镇长
陈同文 淝南乡乡长
常虎林 褚集镇镇长
许茂林 双桥集镇镇长
王 军 淝河乡乡长
彭 辉 古城镇镇长
仲崇璞 包集镇镇长
柴银翔 陈集乡乡长
杨 杰 魏庄镇镇长
高 健 县环保局副局长
顾晓薇 县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褚作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健、顾晓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