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怀远县淝南镇委员会怀远县淝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淝南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10:44 来源: 怀远县淝南镇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

《淝南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怀远县淝南镇委员会

怀远县淝南镇人民政府

2020515  

 

 

淝南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深入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防控包保责任,实现全年全域禁烧,确保卫星监测零火点。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明白纸、宣传车、禁烧横幅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方法途径、技术措施,做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户自觉抵制和监督焚烧秸秆的行为。镇农技部门要指导督促各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打捆离田等技术。

(二)严控留茬高度。各村负责落实与收割机驾驶员签订收割控茬承诺书,承诺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村安排专人对收割机手控茬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收割控茬要求落到实处,减少焚烧秸秆隐患。

(三)推进综合利用。各村要充分引导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以打捆离田和粉碎还田相结合的方式处置。对离田的秸秆要合理选定堆场,监督到位,不得任意堆放田间地头和道路沟渠边等。

(四)落实包保责任。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到户到地块的网格管理责任体系。镇与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村与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镇村干部、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并签订禁烧承诺书。村“两委”干部的禁烧承诺书要在村公开栏张贴,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420日—515日;秋季:91日—920日)。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建立镇村两级网格管理责任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秸秆禁烧承诺书,印制下发各类告知书、明白纸,组织联系各类机械设备。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516日—720日;秋季:921日—1220日)。禁烧期间,镇村两级巡查与防控人员要坚守岗位、督促开展收割控茬,粉碎还田,秸秆离田和秸秆禁烧工作,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严防“第一把火”。镇督查组要全面开展辖区巡查督查,问责问效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夏季:721日—730日;秋季:1221日—1230日)。对照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目标任务,依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和省、市、县督查组通报的火点数,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兑现奖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要因地制宜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区域及地形划分,全镇设6个禁烧工作组,负责全镇的秸秆禁烧工作。

各村要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帮扶小组和灭火应急队伍,帮扶小组不少于10人,职责主要是帮助村里无劳力户抢收和清运秸秆;灭火应急小组不少于20人,职责主要是随时待命处置突发大面积秸秆焚烧。二是加强防控。镇村包保人员在重点时段要24小时驻守包保区域,重点区域要搭建禁烧棚,每村不少于2个,每个禁烧棚人员保证3人以上,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灭火工具备齐,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做到发现火点能快速及时扑灭。

(二)严格奖惩。根据《中共怀远县委办公室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办发﹝202032号)文件规定,镇村两级干部要主动上缴禁烧保证金,镇党政班子每人每季3000元,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季2000,其他参与禁烧人员每人每季1000元。禁烧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安排专人对禁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凡被省、市、县督查通报火点的,按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的职责分工,每个火点层层扣罚相关责任人500元,被卫星监测通报火点的,每个火点层层扣罚相关责任人1000元。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没有被省、市、县督查通报和卫星监测火点的,按每人所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同等数额奖励。

(三)纪律要求。禁烧期间涉及禁烧工作的镇村干部一律要坚守工作岗位,联系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必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镇政府将成立工作组对禁烧期间干部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查,凡被查实擅自离岗、脱岗人员将严肃处理,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手软。

(四)经费保障。镇政府将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各村实际耕种面积统一拨付工作经费,保障禁烧物品的购置和解决禁烧人员的吃住问题,确保圆满完成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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